太平盛世精英全球团体医疗保险
2014-10-28 09:14:2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申请, 中心将予以书面回复并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医疗服务网络内接受治疗。被保险人应在收到书面许可回复后开始接受治疗,本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医疗服务网络接受治疗的,被保险人应予以配合。未获得书面许可回复被保险人接受治疗或本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医疗服务网络接受治疗但被保险人未在医疗服务网络内接受治疗的, 被保险人应额外自付相应全部治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的 40%,即本公司按照“根据第四条计算的保险金×(1-非网络自付比例)×(1-40%) ”支付医疗保险金;未获得书面许可回复被保险人接受紧急医疗转运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发生紧急情况的���被保险人可在开始治疗后通知本公司服务中心,但须在开始接受治疗后四十八小时内,并可在就近网络或非网络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本公司将对该次治疗是否属紧急情况予以审核。
2.其他
(1)被保险人、相关人员或医疗机构可致电中心,了解事先授权、网络医疗机构相关
情况。
(2)被保险人获得中心许可回复,不意味着其发生的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属保险责任范围,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条 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 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一条 受益人
本合同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一)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申请
被保险人在网络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受本公司委托,该医疗机构向被保险人免收与本公司根据本合同本应向受益人支付的保险金数额对应的医疗费用的, 或本公司已承担相应费用的,受益人不得就此向本公司申请保险金。其他情形,受益人可根据本合同向本公司申请保险金。
向本公司申请保险金时,申请人(即受益人或其受托人)可从本公司指定网站下载保险金申请表;经申请人要求,本公司亦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其发送申请表。申请人应完整地填写申请表的第一部分,并请被保险人主治医师完整填写申请表的第二部分,且在当次治疗完成后一百八十日内与医疗费用原始收据一并寄至本合同指定地址。 被保险人提供的所有保险金申请资料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所有医疗报告和记录,若为处理本合同相关事宜,经本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应授权许可本公司取得其完整全面的医疗病历。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有权要求对该被保险人进行尸检,法律和宗教禁止情形不在此限。
2.保险金欺诈
受益人向本公司提出虚假理赔申请的,本公司有权追回已支付的保险金;受益人故意就非本合同保障事项申请保险金或与第三方串通侵害本公司利益的, 本公司有权取消该被保险人的资格、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或对其保险责任施加限制。
(二)保险金的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 将在 5 个工作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 本公司自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