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全球保障团体医疗保险(钻石版)
2014-11-10 10:58: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疾病标准编码ICD10中所列明的编码为F00
至F99疾病或根据《中国精神病分类方案和诊断标准》(CCDM-3)诊 断的精神��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我们承担本项保险责任的前提是是被保险人发病前本合同已
持续有效满10个月。
7) 艾滋病及其并发症 指被保险人被明确诊断为艾滋病后发生的为治疗艾滋病及与
艾滋病相关的疾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我们承担本项保险责任的前提是被保险人发病前本合同已持
续有效满2年。
8) 中医及补充性治疗费用 中医费用包括中医医师的诊疗费、由中医医师处方开具的药品
费以及中医医师施行的中医治疗产生的治疗费用; 补充性治疗费用包括医师处方的按摩、理疗、推拿、脊椎指压
疗法、牵引、拔罐、针灸疗法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9)家庭护理
指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且遵医嘱在出院后即在其家庭中接
受的由注册护士提供的康复治疗,包括康复保健、家庭健康指导等
卫生咨询服务,以及换药、导尿、测血压、输液、注射、压力性溃
疡护理、鼻饲、造瘘等可在居家环境下实施的临床护理技术服务。
该项护理须由医师建议并提供由医师开具的医嘱证明。
2.6.1.3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 本项保险责任只承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已持续有效满 18 个月后发
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指女性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下列符合通常惯例的,且 医疗必需的生育及相关并发症的符合本合同定义的住院及门诊医 疗费用:
1.孕产期常规检查以及怀孕相关的医疗费用;
2. 分娩费用;
3. 流产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用;
4. 产后一次复查费用;
5. 因妊娠、分娩、流产或终止妊娠所引起的并发症而支出的 医疗费用;
6.新生婴儿出生后 14 日内未出院期间所接受的治疗费用,包 括护理费及免疫费。
若被保险人的孕产期跨越两个保单年度,则该项保险责任的最 高赔付限额以该被保险人分娩时所在的保单年度约定的生育医疗 费用补偿保险责任的赔付限额为限;若未续保,则我们仅赔付保险 期间内发生的孕产期医疗费用。
2.6.1.4 牙科医疗费用补偿 指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的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下列牙科医疗费用:
1)牙科诊疗:包括口腔检查、X-射线、化验和检验;
2)预防性治疗: 包括根管治疗、氟治疗、洗牙(每保单年度 不超过 2 次)、汞合金或复合填充物补牙、拔牙。
2.6.1.5 其它医疗服务费用补偿 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疾病在
医院或诊所接受治疗而发生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如下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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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急救车费 指使用医院或合法注册急救中心的医疗专用救护车辆在就诊
所在城市内的护送被保险人到医院所发生的费用; 2) 紧急牙科治疗
指由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且于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起 15 天内接受的紧急牙科诊治和原生牙修复,不包括原带有牙冠、充填 物或有裂缝的牙齿的治疗、常规牙科治疗以及根管治疗;
3) 门、急诊手术 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或合法注册的诊所进行医疗必需且合理的
门、急诊手术的医疗费用,包括手术费、药品费、手术材料费、麻
醉费及手术后监护费;
4) 特定门诊医疗保险责任
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或诊所接受门诊肿瘤放射治疗、化学治疗所
发生的医疗��用以及被保险人在医院或在合法注册的透析治疗中
心接受肾透析直接相关的治疗费用。
2.6.2 无赔付住院津贴 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出,但无需我们给付
本合同 2.6.1 中的任何项保险金,我们将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
天数乘以附表一对应的每日无赔付住院津贴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
金。每保单年度累计给付最多以 15 日为限。
本项保险金的申请需提供完整的本合同第 3.2 条中规定的住院相关
理赔资料,每次住院给付的无赔付住院津贴给付总额以按本合同
2.6.1 计算的我们应赔付的医疗费用为限。
2.6.3 补偿原则 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包
括我们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补偿,我们将不再对已经 获得补偿的部分进行赔付。
2.7责任免除因下列原因或项目之一而导致的费用,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
1.非医疗必需或非常规合理的医疗费用;
2.在本合同签发日之前被保险人已存在的,并且自本合同签发日
前5年内接受治疗或检查的疾病、症状或受伤。我们已确认承保的 疾病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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