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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全球保障团体医疗保险(钻石版)

2014-11-10 10:58: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4.1

  0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0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0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8

  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0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2.8医疗网络5.1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1合同构成2.9预先申请5.2效力终止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保险金的申请6.如实告知与不可抗辩

  1.3投保条件3.1保险事故的通知6.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我们提供的保障3.2保险金申请6.2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2.1保险期间及续保3.3医疗费用收据7.其他您需要关注的事项

  2.2保障区域3.4身体检查及司法鉴定7.1年龄、性别错误

  2.3保险计划与保险金额3.5保险金的给付7.2合同内容变更

  2.4自付比例3.6保险金申请时效7.3地址变更

  2.5等待期4.保险费的支付7.4争议处理

  2.6保险责任4.1保险费的支付8.释义

  2.7责任免除5.合同解除与效力终止

  中意全球保障医疗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10]第 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 之间订立的“中意全球保障医疗保险”的保险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

  款、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

  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

  面协议。

  1.2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合 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我们自保险单上约定的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合同约定 的保险责任。

  1.3 投保条件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 30 天至 65 周岁。 被保险人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员的,须持有中国政府部门签 发的有效的工作签证或拥有有效的在中国大陆境内的居住签证或 长期居住权,并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固定居所。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期间及续保本合同保险期间为 1 年,自生效日的次日零时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的 24 时止。

  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我们将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若我们审核后同意您续保,我们将向您寄送续保通知书,您可于每个

  保险期间届满时向我们支付续保通知书上载明的续保保险费,并遵 守续保当时有效的承保条件,本合同将延续有效 1 年;若您在保险 期间届满时未向我们支付续保保险费,则我们视作您放弃续保。若 我们审核后不同意您续保或变更续保承保条件,我们会以书面形式 通知您。

  各年度续保保险费将根据续保时被保险人的基本信息确定。 本合同最长可延续有效至被保险人年满 7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 年日。

  2.2 保障区域 您在投保时需与我们约定保障区域,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2.2.1 保障区域 本合同根据地域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四个保障区域:

  区域一:全球;

  1

  区域二:除美国、加拿大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区域三: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 区域四:中国大陆;

  对于被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障区域内发生本合同涵盖的医疗费用,我 们根据您选择的保险计划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2.2 境外的保障时间 若您选择的保障区域包括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我们只对被

  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年度内在该部分国家或地区累计停留的前 90 天 发生的医疗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2.2.3 保障区域外的紧急医疗 被保险人在您选择的保障区域外由于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

  病需要在当地立即救治而发生医疗费用的,我们根据您选择的保险 计划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3 保险计划与保险金额 本合同提供三个保险计划(详见附表一),保险计划对每一被保险

  人每保单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以及各项保险责任项目的单项保

险金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