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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附加企业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7 09:44:0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付A类住院医疗保险金。

  (二)B类住院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就其在

  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参保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费用,对参保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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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医疗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

  范围和支付比例向B类住院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B类住院医疗保险金。

  (三)C类住院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就其在

  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参保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费用,对参保地大额 医疗互助基金住院医疗起付线(释义9)以上至大额医疗互助基金住院医疗大额封 顶线(释义10)之间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向 C类住院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C类住院医疗保险金。

  (四)D类住院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本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最高为10万元人民币。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就其在

  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参保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费用,对参保地大额 医疗互助基金住院医疗大额封顶线以上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 和支付比例向D类住院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D类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接受住院治疗,我们均按上述约定向D 类住院医疗 保险金受益人给付D类住院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不超过10 万元人民币。

  (五)E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在医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参保地社会基本医

  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对参保地大额医疗互助基金门诊急诊 医疗起付线(释义 11)以下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 例向E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E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六)F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在医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参保地社会基本医

  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对参保地大额医疗互助基金门诊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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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起付线以上至大额医疗互助基金门诊急诊医疗大额封顶线(释义12)之间的

  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向F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受益人给付F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七)G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为可选保险责任,本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最高为1 万元人民币。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在医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参保地社会基本医

  疗保险规定的、合理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对参保地大额医疗互助基金门诊急诊 医疗大额封顶线以上的部分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和支付比例向 G 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G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接受门诊急诊治疗,我们均按上述约定向G 类门诊

  急诊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给付G 类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超过一万 元人民币。

  当我们对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各项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各项保险 金限额总和时,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我们在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已从其 它途径(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工作单位、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内的任何 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给付的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发生的、符合 投保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其所获补偿后的余额为限。

  第十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 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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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

  1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15)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化学污染或恐怖行为;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8)被保险人患性病、艾滋病(释义16)或感染艾滋病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