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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账户式团体医疗保险(B款)

2014-11-26 09:34:3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 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时效 受益人及其他有权申请保险金的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 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保险金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分别按照保险责任类型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证 明和资料:

  一、费用补偿型保险责任和定额给付型保险责任

  1、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3、投保人证明及受益人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若适用)、 诊断证明及病历等资料的原件;

  5、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和住院津贴保险金

  1、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3、投保人证明及受益人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 及医疗费用清单和结算明细表等资料的原件;

  5、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重疾保险金

  1、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险凭证;

  3、投保人证明及受益人身份证明;

  4、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记录和确诊疾病必要的 病理检验、血液检验、影像学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的检查报告。如有必要,本公司有权对被 保险人进行体检,本公司保留就疾病诊断咨询其他医疗专家的权利;

  5、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如果委托他人领取保险金,受托人除提供上述所有证明和资料外,必须另行出具有委托人亲 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后,会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 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公司会将核定结果通知申请人。对属于保险责 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本合同对给付保 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本公司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 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等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 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以给付,��最终确定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第六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变动 一、投保人需要增加被保险人及附属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若本公司审核同意, 从公共账户收取相应健康保障责任保险费,本公司自批单所载明的生效日零时开始对增加的 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二、因被保险人离职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少被保险人或附属被保险人的,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 公司。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或附属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通知到达次日零时起终止; 如投保人要求的减少被保险人的日期在通知到达日之后,则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自通知注明的减少被保险人的日期零时起终止。本公司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将其个人账户余额

  转入公共账户;若未发生对减保人员的保险金给付,本公司退还其现金价值至公共账户;若 已发生对减保人员的保险金给付,则本公司不予退还现金价值。 三、若被保险人少于五人或被保险人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比例小于百分之七十 五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职业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职业变更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于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以书 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一、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按职业分类属于危险程度降低的,本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按其实交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差额退还未满期保险费至公共账户; 若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按职业分类属于危险程度增加的,本公司自收到通知后,按变更前 后保险费的差额以扣减公共账户余额方式增收自该被保险人职业变更之日起的未满期保险 费; 若被保险人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