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安康至臻全球团体医疗保险
2014-11-06 10:39:1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国(或地区)或居住国的医院或离目的地最近的医院治疗并承担相应的转送费用。如授权医生认为病情需要或被保险人所在地法律要求,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派遣医护人员护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病情或伤势,本公司有权决定运送目的地和医疗机构。如果被保险人不在救援机构安排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自该医疗机构至被保险人选定的其他医疗机构的转送费用,完全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未经救援机构许可被保险人自行安排转送的,转送费用完全由被保险人承担。
紧急情况下出于医疗必要,被保险人经当地急救机构以专业救护车送往最近医院的,本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陪同住院
未满十八周岁的被保险人在无亲属陪同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可通过救援机构安排一位监护人以经济的交通方式前往被保险人所在医院并承担陪同住院费用;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该监护人入住附近酒店。在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该监护人陪同住院或酒店住宿的费用。陪同住院人员需自己负责获得护照及签证。
(3)转送回国
在旅行途中,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时,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并支付被保险人以经济的交通方式返回国籍所在国(地区)或居住国。
如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或被保险人所在地法律要求,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派遣医护人员护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返回国籍所在国(或地区)或居住国后,本公司对其该项保险责任结束。
(4)安排子女回国
在旅行途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其随行的未满 16 周岁(含)的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可通过救援机构安排经济的交通方式送其子女返回国籍所在国(或地区)或居住国;必要时,将安排护送人员随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2.遗体安排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在其国籍国或居住国以外国家或地区身故的,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承担责任及相关费用:
(1)遗体转送回国
在相关法律的许可下,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以正常航班将被保险人的遗体从身故地转送至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国(或地区)或居住国离其目的地最近的国际机场并承担合理的灵柩费和运送灵柩的费用。
(2)遗体火化和骨灰转送回国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的遗体在被保险人身故地火化,并用经济的交通方式将骨灰盒转送至被保险人国籍所在国(或地区)或居住国。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火化费用和骨灰盒转送回国的费用。但火化费及骨灰盒以不超过被保险人身故地普通丧葬标准为限。
(3)就地安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就地安葬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安葬费以不超过被保险人身故地普通安葬标准为限。
本公司累计承担以上紧急救援服务以及遗体安排等各项责任的各项费用总额以本合同约定的全球紧急救援的最高赔付金额为限,本公司累计承担金额达到约定的全球紧急救援的最高赔付金额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不再承担超额费用。
本项责任不包括:
1. 被保险人前往出发地所在国政府、目的地所在国政府或者联合国明确告知不建议前往的国家或者地区;
2. 在山区、海上、沙漠、丛林或者类似的偏僻的地方进行搜寻及援救被保险人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为从船只或者海上撤离到岸边的空中或者海上搜寻费用;
3. 宗教仪式或者鲜花、遗体美容、服饰等费用。
八、保障区域之外的紧急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其保障区域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每一保险年度的旅行单次不超过三十日且累计不超过九十日时,本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通常惯例的、医疗必须的紧急医疗时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按本合同保险利益表约定的赔付比例以及所列的年度限额,给付保险金。一旦经本公司授权的医生认为病情稳定,被保险人应该在保障区域内进行后续治疗。
被保险人在其保障区域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接受紧急医疗前,须获得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救援机构的同意,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救援机构将引导该被保险人至最近且合适的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