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附加团体住院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2014-12-08 09:13:0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荷附加团体住院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津贴 紧急救护车使用津贴 团体医疗
1. 住院补贴: 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的,本公司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减三日得到的日数乘以其投保的住院补贴 日额所得数额给付住院补贴。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住院的,本公司以被保险人实际住院日数乘以其投保的住院补贴日额所得数额 给付住院补贴。
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累计住院天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
2. 进住抢救室、ICU 病房、烧伤病房补贴:
被保险人因实际需要进住抢救室、ICU 病房、烧伤病房治疗时,本公司除按第一项规定支付住院补 贴外,另依其投保的住院补贴日额乘以实际进住抢救室、ICU 病房、烧伤病房的日数所得的数额给 付抢救室、ICU 病房、烧伤病房补贴。被保险人同一次进住日数以二十日为限。被保险人于同一日 内分别进住抢救室、ICU 病房、烧伤病房治疗,给付日数以一日计,给付项目以一项计。
3. 住院前后门诊补贴:
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前一周内及出院后一周内,因与住院治疗同一原因而接受门诊治疗者,本公司 依其投保的住院补贴日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乘以实际门诊日数(不论其每日门诊次数为一次或多次, 均以一日计)所得的数额给付住院前后门诊补贴;每次住院前后门诊补贴金额以被保险人投保的住 院补贴日额的百分之五十为限。
4. 急诊补贴:
若被保险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前发生急诊费用,本公司依其投保的住院补贴日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给付 急诊补贴,每次住院的急诊补贴以一次为限。
5. 紧急救护车使用补贴:
若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使用紧急救护车,本公司依其投保的住院补贴日额的百分之百给付紧急救护 车使用补贴,每次住院的紧急救护车使用补贴以一次为限。
以上第 2、3、4、5 项保险金的给付以第 1 项保险金的给付为前提,若被保险人依约定不能取得第 1 项保险金,则不能取得其他各项保险金。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ING-BOB LIFEINSURANCE COMPANYLIMITED
中荷附加团体住院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合同条款
(2010年6月中国保监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同的构成 中荷附加团体住院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 公司同意而订立。本附加合同须附加于主合同后始为有效。本附加合同由所载的条款、保险单、投 保单、被保险人名册、有关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约定书以及主合同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 部分构成。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作规定的内容,适用主合同条款。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 有抵触时,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
若上述构成本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亦视为本附加合 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若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的内容与正本不同时,则以正本为 准。
本附加合同条款依法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本附加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有利于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
本附加合同的代码为 GHI。 第二条 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 16周岁至 65周岁,身体健康,能全职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在职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
加本保险。 二、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团体投保时,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
8人,且投保比例要符合下面的要求:
当团体人数小于 10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 100%投保; 当团体人数小于 15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 90%以上投保; 当团体人数小于 20人(含)时,在职人员必须 80%以上投保; 当团体人数大于 20人时,在职人员必须 75%以上投保。
第三条 合同生效日及保险责任开始 若本附加合同与主合同同时��保,则以主合同的生效日为本附加合同的生效日;若投保人于主合同 有效期内投保本附加合同,则本附加合同自合同批注上所载的生效日起生效。本公司将在主合同保 险单上注明或批注作为承保的凭证。
本公司对本附加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当日 24时开始。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日期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五条 保险责任
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自本附加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