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团体特需医疗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2-02 10:29: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则其剩余部分为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住院医疗费 用的最高赔付金额。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 事件。
疾病是指被保险人自利益保障生效日起三十天后(在本公司连续投保除外〉,被保 险人所患疾病或症状。但不包括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生效前已接受或曾被医生建议需 采取诊疗措施的任何疾病或症状。
住院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和疾病,经医生诊断正式办理住院手续,须住医院 接受治疗超过二十四小时。但不包括下列情况:
1、被保险人在医院的急诊室或急诊观察室入住:
2、被保险人入住康复科、康复病床或接受康复治疗:
3、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一天内未接受与入院诊断相关的检查和治疗,或一天内住院 不满二十四小时,遵医嘱到外院接受临时治疗的除外:
4、被保险人住院体检。
第二条责任免除
除基本条款中的一般责任免除之外,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的门急诊 医疗服务或住院事故,或对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该被保险人利益保障生效日起一百二十天内接受扁桃腺、曱状腺、疝气、女 性生殖系统疾病的#全查与治疗;
二、精神性疾病(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
〔10010〗分类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疾病)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 射药物;
三、牙齿治疗、美容、整容手术或非医疗性的服务;
四、妊娘(包括异位妊娘)及其并发症、姓娘相关疾病’以及生育、流产、堕 胎、难产、节育、不孕、不育或绝育;
五、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 有关健^^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丨⑶10〗〗’或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的疾 病(投保时已向本公司作书面声明的除外);
六、与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须接受的治疗无关的体检或其他检查’以及 非医疗��必须的服务或住院;
七、外配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向 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与身份证明;
2、医疗费原始收据;
3、被保险人完整的门急诊病历〔舍首诊病历)、出院小结、检查报告;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 资料。
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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