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8-26 14:40: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全残 满期生存金 交通意外
2.3.1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 险费(不计息)的 11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3.2 身故或全残保 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或全残(见 8.4),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3.3 意外身故或全 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见 8.5)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见 8.6),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1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3.4 客运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汽车期间(见 8.7)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客运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客运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如下:
一、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则客运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 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2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二、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起遭受意外伤害,则客运汽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 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1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2.3.5 客运轮船意外 身故或全残保 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轮船期间(见 8.8)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 或全残,我们给付客运轮船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客运轮船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如下:
一、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则客运轮船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 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4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二、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起遭受意外伤害,则客运轮船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 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2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2.3.6 私有汽车意外 身故或全残保 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驾驶或乘坐私有汽车期间(见 8.9)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6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私有汽车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3.7 轨道交通意外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期间(见 8.10)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 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则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 保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8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二、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起遭受意外伤害,则轨道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 险费(不计息)的 110%与 4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 条款 第 4 页 共 13 页
2.3.8 航空意外身故 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期间(见 8.11)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 身故或全残,我们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数额如下: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前遭受意外伤害,则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 费(不计息)的 110%与 10 倍基本保险金额之和;
二、若被保险人自年满 70 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含)起遭受意外伤害,则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 (不计息)的 10%与 5 倍基本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