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08-26 14:40:3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
除条款。我们会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解除本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 的,我们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退还保险费。 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 条款 第 6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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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4.1 犹豫期 如果未发生保险金给付,自本合同签收日起十日内,您可以解除本合 同。
在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身份 证明。自您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时起(若为邮寄,则以寄发邮戳为准),本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在本合同解除后,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十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4.2 自动借款垫交 保险费
如果您选择或申请自动借款垫交保险费,且在宽限期间期满日您仍未交付保险费,我们以本合同现金价值余额(见 8.23)自动借款垫交 到期应交保险费,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继续有效。当现金价值余额不 足以垫交到期应交保险费及利息(见 8.24)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 同效力中止。
如果本合同有附加合同,本合同及其所有有效附加合同的保险费须一 并垫交。
4.3 保单借款 如果本合同有效且具有现金价值,经我们同意,您可以书面申请保单 借款。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时本合同现金价值余额的百分之八
十。
当保单借款及利息达到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时,本合同 及其附加合同效力中止。
4.4 基本保险金额 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减少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经我们同意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减少后 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变更时我们规定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对基 本保险金额减少的,我们退还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现金价 值,基本保险金额相应降低。
4.5 合同内容的变 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经我们的同意,您可以书面申请变更本合同的 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内容的,由我们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 注或者附贴批单。
4.6 解除合同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您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 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解除合同申请书;
三、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证 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终止之日的现金价值。 英大百万随行两全保险 条款 第 7 页 共 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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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5.1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 责任。
5.2 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您可以书面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
在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如果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合同效力恢复协议 的,我们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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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6.1 受益人指定与 变更
您或被保险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须征得 被保险人同意。您为与您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 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如果受益人为数人时,您 或被保险人应当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益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必须书面通知我们,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除另有约定外,满期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 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 义务:
一、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