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三星安顺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01 16:20: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航三星安顺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不限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交通工具意外残疾
一、意外伤害
1. 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于该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 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意 外伤害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取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则意外身故保 险金为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意外残疾保险 金后的余额。
2. 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于该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 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表中该项残疾 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 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具有合 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 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的身 体情况进行鉴定。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多项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意 外残疾保险金之和。若同一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而残疾 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 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次意外伤害导致多项身体残疾的,每次本公司均给付 相应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不同次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 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 付为准:若后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 疾保险金;若前次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 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承担的意外身故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以本合 同约定的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 金达到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终止。
二、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1. 本公司按照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约定的一项或多项交通工 具类型承担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交通工具类型由投保人 和本公司共同约定,可选择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类型如下:
(1) 航空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民 航客机,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机票到 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起至被保险人抵达机票载明的终点走出 民航客机舱门时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
(2) 轨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 运营的客运火车或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 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车票进入车厢时起至被保险人抵达车票 载明的终点走出车厢时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
(3) 轮船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客 运轮船,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船票踏 上轮船甲板时起至被保险人抵达船票载明的终点离开轮船甲板 时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
(4) 汽车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运营的客 运汽车或出租车,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进入 汽车车厢时起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厢时止的期间 内遭受的意外伤害;
(5) 自驾车意外伤害:是指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商业运营的私人汽 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自进入汽车车厢时起���离开汽车车 厢时止的期间内遭受的意外伤害。但本公司不承担被保险人驾 驶或乘坐非法商业运营的私人汽车期间所遭受的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