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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星安顺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09-01 16:20: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二、意外及交通工具意外残疾保险金 在申请意外或交通工具意外残疾保险金时,意外或交通工具意外残疾 保险金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

  2. 意外或交通工具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由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 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若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5. 意外或交通工具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

  事故的时间、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本公司如果认为需要,可对被保险人进行身体检查,检查费用由本公 司承担。

  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在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时,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须填写保 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 保险单及其他保险凭证;

  2.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医院出具医疗费用原始收据、诊断证明书、门急诊或住院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费用明细单;

  4.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若为交通工具意外伤害);

  5.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时间、 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有关证明和资料。

  第十条 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 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 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 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 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本公司自收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 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 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 予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五章 合同变更事项

  第十一条 职业变更 被保险人职业变更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其变更职业之日起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的变更通知本公司。 职业变更时,本公司依下列约定处理:

  一、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不属于本公司承保范围的,自接到变更 通知之日起,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 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保险费。若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未按前述规定通知本公司,职业变更后发生的保险 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属于本公司承保范围,且按本公司职业 分类其危险性增加的,自接到变更通知之日起,本公司按实付 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差额增收未满期保险费。若投保人补交未满期保险费前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