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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星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2014-09-01 13:44:2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航三星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中航三星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一、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 身故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 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取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或意外烧伤保 险金,则意外身故保险金为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扣除已领取的意 外残疾保险金和意外烧伤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 导致《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标准 GB/T16180—2006)所列残疾的,本公司根据本合同所 附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 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具有 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 果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 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 若同一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 不同时,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不同次意外伤害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而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 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残疾 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若前次 残疾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 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 金。

  三、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 导致本合同所附的《意外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烧伤 项目之一的,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 的给付比例给付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烧伤,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具有合 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烧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 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 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不同的意外伤害导致的烧伤,若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本公司给 付对应项意外烧伤保险金之和。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的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的同一 部分,本公司仅给付一项较严重项目的意外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的意外伤害导致的烧伤,若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 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烧伤项目所属等 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烧伤保险金;若前次烧伤项目所 属等级较严重,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伤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给付意外身故、意外残疾及意外烧伤保险金的责任以该 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对每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 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残疾或烧伤既符合本合同意 外残疾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又符合意外烧伤保险金的给付标准,本公 司按照二者中给付金额较高项支付保险金。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1 年 5 月)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中航三星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条款、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变更

  申请书、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