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女性团体疾病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1-13 09:33: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华夏女性团体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团体医疗
女性疾病保险 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新增加的被保险人自贵单位申请生效之日) 起 90 日内(含第 90 日),初次发生并经医疗机构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女性疾 病中的一种或多种,我们向贵单位无息返还该被保险人的已交保险费,同时 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新增加的被保险人自贵单位申请生效之日) 起 90 日后或自续保合同生效之日后,初次发生并经医疗机构确诊患本合同约 定的女性疾病(原位癌除外)中的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 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女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 终止。
女性团体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贵.单.位.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贵单位拥有的重要权益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1
™ 贵单位有解除合同的权利…………………………………………………………………6.1
™ 贵单位可按本合同约定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5
& 贵单位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2;3.2;7.2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贵单位及时通知我们…………………………………………………3.2
™ 贵单位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 解除合同会给贵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请贵单位慎重决策……………………………6.1
™ 贵单位有如实告知的义务…………………………………………………………………7.2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贵单位注意…………………9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贵单位的权益,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贵单位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被保险人的变动
1.1 合同构成 5.1 增加被保险人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5.2 减少被保险人
1.3 投保范围 5.3 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2.我们提供的保障 6.合同解除和变更
2.1 保险责任 6.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2.2 责任免除 6.2 合同变更
2.3 保险金额 6.3 联系方式变更
2.4 保险期间 7.如实告知
3.保险金的申请 7.1 明确说明
3.1 受益人 7.2 如实告知
3.2 保险事故通知 7.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3.3 保险金申请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3.4 保险金的给付 8.1 年龄错误
3.5 诉讼时效 8.2 争议处理
4.保险费的交纳 8.3 被保险人资料
4.1 保险费的交纳 9.释义
女性团体疾病保险条款
(华夏保发[2010]120 号文,2010年 3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贵单位”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贵单位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女性团体疾病保险合同”。
X 贵单位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贵单位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 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 告知书、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贵单位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合同成立与生效一、贵单位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二、本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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