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企业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13 09:25: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费用限额、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大额 门(急)诊互助资金起付标准、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费用限额等按当地现行《XX 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XX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报销目录》、《XX市基本医疗保 险诊疗项目报销目录》、《XX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设施目录》及其它相关医疗保 险管理规定执行。
四、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已经从社会医疗保险保障计
划或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我们仅在保险责任 范围内对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2.2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一、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中不予支付的项目;
二、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
(急)诊支付范围、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生育互助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
用; 三、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及其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不合理医疗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五、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经从其他
2.3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贵单位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时的保险金 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则。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保险金额。
2.4 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 1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 二、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若贵单位提出续保申请,我们有权对贵单位提出的续保
申请重新审核,对是否同意续保,适用何种费率以及续保期限,我们可以依照续 保时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我们的管理制度决定。
Z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贵单位、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0日内通知我们。若故意 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 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 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发生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给付情形,受益人或被保
险人的继承人可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但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的程序和条件进 行:
企业补充医疗保
险金申请
申请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金的,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
料:
(一)保险合同;
(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住院医疗费用的,应提供由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 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病历、住院用药明细表、住院 费用结算明细表;如上述单证中部分医疗费用已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则需提 供上述单证的复印件及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 件;
(四)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属门(急)诊医疗费用的,应提供由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写明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及治疗过程)及门(急) 诊医疗费用的原始凭证、处方、结算明细表;如上述单证中部分医疗费用已由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则需提供上述单证的复印件及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 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原件;
(五)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申请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 件。
三、上述申请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资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 一、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后,将在 5日内作出核定;情
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 保险金的协议后 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二、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
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