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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企业补充团体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13 09:25:3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 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 变更申请书、批注、批单及其他贵单位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合同成立与生效一、贵单位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二、本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1.3投保范围一、被保险人范围: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身体健康的员工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

  Y 我们提供的保障

  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凡已参加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 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但以购买本保险为目的而 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体除外。投保时投保团体的成员人数和投保成员人数占团体中 符合投保条件成员总数的比例须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2.1 保险责任 一、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二、贵单位可只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同时加投可选部分。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就诊,我们对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

  保险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比例和支 付限额给付保险金,具体责任如下:

  企业补充医疗保

  险金

  一、基本部分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下简称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对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之上、统筹基 金费用限额之下的医疗费用中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按贵单位在投保时 约定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基本医疗补充保险金。

  二、可选部分

  (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符合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我们对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之下的医疗费用,按贵单位在投保时约定的免 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小额医疗补充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符合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我们对于统筹基金费用限额之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之下的 医疗费用中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按贵单位在投保时约定的免赔

  额和赔付比例给付大额医疗补充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符合当地统筹基金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 如该笔医疗费用超过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我们对于大额医疗 费用互助资金费用限额之上、我们约定的超高额医疗费用限额之下部分, 按贵单位在投保时约定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超高额医疗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管理规定门(急)诊

  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我们对于约定起付标准之上、费用限额之 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贵单位在投保时约定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 门(急)诊保险金;

  (五)对于已经建立起社会医疗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的地区,被保险人在保险

  期间内发生的符合当地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 用,我们对于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起付标准之上、大额门(急)诊互助资 金费用限额之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中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按 贵单位在投保时约定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大额门(急)诊补充保险金;

  (六)对于已经建立起社会医疗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的地区,被保险人在保险

  期间内发生的符合当地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 用,我们对于大额门(急)诊互助资金起付标准之下、约定的起付标准之上 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按贵单位在投保时约定的免赔额和赔付比例给付小 额门(急)诊补充保险金;

  (七)对于已经建立起生育互助基金的地区,女性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所发生

  的符合当地社会生育互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我们对于约定起付标 准之上、费用限额之下的医疗费用,按贵单位在投保时约定的免赔额和赔 付比例给付生育补充保险金。

  以上各项保险金的免赔额、赔付比例由贵单位在投保时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

  上载明。 被保险人因患有列入当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所发生的门(急) 诊医疗费用,不在可选部分第(四)、(五)、(六)、(七)款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三、上述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急)诊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