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乐安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2014-11-05 10:19:4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乐安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7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门诊 住院
2.5.1 住院费用补偿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中国境内因意外伤害事故 或在等待期后发病并因该疾病入住医院(8.9)诊断、治疗,或者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停留,自每次出境之日起 90 天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病并因该疾病(不包括 该次出境前已出现的疾病或症状)经急诊入住医院诊断、治疗, 我们将按照条款 2.5.3 约定的方式给付住院费用补偿保险金。
2.5.1.1 住院费用
本附加合同所指的住院费用包括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急诊 费用和床位费。各项费用的具体定义如下:
(1) 住院医疗费用指实际支出的属于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 保险(8.10)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且不包括 与住院无关的医疗费用,此项费用不包括床位费。
(2)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指在被保险人住院前 30 天内及出院 后 30 天内因该次住院而产生的门急诊费用。此项费用只包含与 住院相同原因导致的门急诊费用,且为实际支出的属于保险单签 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3) 床位费指在住院期间一张医院病床的费用(包括空调 费)。连续住满 24 小时算为住院一日。
2.5.2 特定门诊手术费用补偿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中国境内因意外伤害事故 或在等待期后发病并因该疾病接受特定门诊手术,或者被保险人 在中国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停留,自每次出境之日起 90 天内, 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发病并因该疾病(不包括该次出境 前已出现的疾病或症状)经急诊接受特定门诊手术,我们将按照 条款 2.5.3 约定的方式给付特定门诊手术费用补偿保险金。
2.5.2.1 特定门诊手术费用
本附加合同所指的特定门诊手术费用指未入住医院,在医院住院 部手术室内并在麻醉专科医师实施全身麻醉或脊椎管内麻醉下
进行的手术所需的费用,包括手术费、手术材料费、麻醉费及手 术后监护费。此项费用须为实际支出的属于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 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特定门诊手术不包括对女 性生殖器官及乳房实施的手术及对未满 14 周岁的被保险人实施 的手术。
2.5.3 住院费用补偿保险金 及特定门诊手术费用补偿保险金给付方式及限额
我们将按照以下方式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入住医院首日或接受特定门诊手术时年满十八周岁:
(1) 若被保险人已从除新农合(8.11)以外的社会医疗保险、 公费医疗(8.12)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将对实际支出的本附 加合同约定的住院费用及特定门诊手术费用在扣除已获得的费 用补偿后,按 100%给付保险金。
(2) 若被保险人已从新农合获得医疗费用补偿,我们将对实 际支出的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住院费用及特定门诊手术费用在扣 除已获得的费用补偿后,按 80%给付保险金。
(3) 若被保险人未从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获得医疗费用 补偿,我们将对实际支出的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住院费用及特定门 诊手术费用在扣除已获得的费用补偿后,按 60%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入住医院首日或接受特定门诊手术时未年满十八周 岁:
(1) 若被保险人入住医院首日或接受特定门诊手术时年满三 周岁,我们将对实际支出的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住院费用及特定门 诊手术费用在扣除已获得的费用补偿后,按 100%给付保险金。
(2) 若��保险人入住医院首日未年满三周岁,我们将对实际 支出的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住院费用在扣除已获得的费用补偿后, 按 60%给付保险金。
上述已获得的费用补偿包括从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所有商 业性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等所获 得的医疗费用补偿。
我们对于住院前后门急诊费用的给付不超过住院前后门急诊费 用限额(附表一),每日的床位费给付不超过每日床位费限额(附 表一),每次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和特定门诊手术治疗的特定门 诊手术费用的累计给付总额不超过总赔偿限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意外事故间歇性入住医院治疗或 进行特定门诊手术治疗,前次出院日期或手术日期与后次住院首 日或手术日期间隔未达 90 天,则我们对因该疾病或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