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境外旅行附加紧急医疗救援(B款)
2014-10-31 09:13: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平安境外旅行附加紧急医疗救援(B款)
适用年龄:0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第二条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时,可通过保险人的救援服务电话联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救援服务机构,救援服务机构及其授权医生将向被保险人提供下列约定的医疗救援服务,保险人将在相应的保险金额内承担因此产生的成本和费用:
(一)电话医疗咨询
当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如身体不适或遇到紧急医疗状况,可拨打救援服务电话得到救援服务机构医生的医疗咨询服务。
(二)医疗机构介绍和建议
根据被保险人要求及其身体状况、病情等,救援服务机构向被保险人介绍并推荐当地尽可能符合治疗要求的、经保险人审查认证或与救援服务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包括医生、医院、诊所、牙医等,内容包括名称、地址、电话、专长、工作时间等。
(三)协助、安排就医住院
根据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病情等,救援服务机构协助被保险人在当地尽可能符合治疗要求的、经保险人审查认证或与救援服务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医生、医院、诊所、牙医等)就医。如病情严重,救援服务机构协助安排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
(四)门诊预约
当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就医寻诊时,在被保险人至少提前十二(12)小时拨打救援服务电话的前提下,救援服务机构尽力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为被保险人安排在事发当地的网络医院内进行门诊预约。
(五)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
当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如果被保险人持有的境外旅行保险合同涵盖了因该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导致的境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责任,救援服务机构在接到保险人的授意后,将在被保险人所持有合同的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范围内为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提供担保或垫付。
(六)休养期的饭店住宿
如经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和救援服务机构共同认为被保险人出院后因医疗上的需要应在当地休养,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该被保险人在出院后立即入住当地一间普通酒店以便其休养,保险人负责承担酒店房间费用,最多补偿天数和每日费用限额于保险单载明。
(七)医疗翻译服务
救援服务机构可安排为被保险人提供通过电话方式的医疗翻译服务。
(八)紧急返回居住地国家
当被保险人境内的直系亲属身故时,如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途中(不包括移民)且需要紧急返回居住地国家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其返程,保险人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张单程经济舱机票费用。
(九)递送必需药物和医疗用品
在有医疗必要的情况下,救援服务机构尽力协助安排为被保险人递送该被保险人护理、治疗所必需的而在该被保险人所在地无法获得的药物、药品及医疗用品。药物、药品或医疗用品的递送须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
前述药物、药品及医疗用品的成本及其递送的费用需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十)安排并支付紧急医疗转送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发生严重医疗症状,并经救援服务机构判断所在医院无法提供适当处理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协助安排适当的通讯、交通工具及医疗护送小组将被保险人转移至可提供适当医疗保健服务的最近医院(不一定在境内),保险人负责承担必要的与���急医疗转送有关的交通费用以及在安排服务过程中通常发生的附属费用。
救援服务机构判断被保险人的病情是否足够严重到必须提供紧急医疗转送服务后,可根据其当时所知的经评估的全部事实和情况决定被保险人转送目的地和转送的方式和方法。
(十一)安排并支付医疗转运回国
当被保险人于中国境外接受了紧急医疗转送、住院和初步治疗后,救援服务机构将协助安排普通航班或适当的其他交通工具将该被保险人转移回境内继续治疗,提供适当的通讯和语言翻译支持、移动医疗器材、轮椅、担架及其他辅助设备或专业医疗护理人员,保险人负责承担转运回国的交通费用及上述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十二)安排并支付遗体运送回国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不幸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致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