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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境外旅行附加紧急医疗救援(B款)

2014-10-31 09:13:0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援服务机构协助被保险人在当地尽可��符合治疗要 求的、经保险人审查认证或与救援服务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医生、医院、诊所、牙 医等)就医。如病情严重,救援服务机构协助安排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

  (四)门诊预约

  当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就医寻诊时,在被 保险人至少提前十二(12)小时拨打救援服务电话的前提下,救援服务机构尽力依据当地法 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为被保险人安排在事发当地的网络医院内进行门诊预约。

  (五)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担保或垫付

  当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如果 被保险人持有的境外旅行保险合同涵盖了因该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导致的境外住院 医疗费用补偿责任,救援服务机构在接到保险人的授意后,将在被保险人所持有合同的保险 责任和保险金额范围内为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提供担保或垫付。

  当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如身体不适或遇到紧急医疗状况,可拨打救援服务电话

  得到救援服务机构医生的医疗咨询服务。

  保险责任

  第二条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 急性病时,可通过保险人的救援服务电话联系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救援服务机构,救援服务机 构及其授权医生将向被保险人提供下列约定的医疗救援服务,保险人将在相应的保险金额内 承担因此产生的成本和费用:

  (一)电话医疗咨询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主保 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 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本 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平安境外旅行附加紧急医疗救援保险(B 款)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单独旅行,因连续住院五天以上而需其亲友前往探视时,救援

  服务机构安排该被保险人的一位亲友乘坐普通航班经济舱从境内前往被保险人入住的医院

  探望,安排在境外当地住宿,由保险人负责承担往返经济舱机票的费用和住宿费用,每日最

  高住宿费用和每次事故最高支付金额于保险单上载明。前述“住宿费用”不包括食物、饮料、 通讯及其他服务费用。

  (十四)安排并支付未成年子女回国

  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急性病、紧急医疗转运或遭遇身故而导致随行 未满十八周岁(含)之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救援服务机构安排被保险人未成年子女搭乘普 通航班经济舱经最短路径返回中国境内,保险人负责承担一张单程经济舱机票的费用,但被 保险人原有机票应交由保险人处理。必要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护送人员护送该未成年子

  (十一)安排并支付医疗转运回国

  当被保险人于中国境外接受了紧急医疗转送、住院和初步治疗后,救援服务机构将协助 安排普通航班或适当的其他交通工具将该被保险人转移回境内继续治疗,提供适当的通讯和 语言翻译支持、移动医疗器材、轮椅、担架及其他辅助设备或专业医疗护理人员,保险人负 责承担转运回国的交通费用及上述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十二)安排并支付遗体运送回国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不幸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而致身故,救援服务机 构根据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直系亲属的愿望安排运送其遗体或骨灰返回境内并承担运送费 用。如果情况允许并合法,救援服务机构可协助安排在事发当地安葬并由保险人承担安葬费 用。

  (十三)安排并支付亲友探病及住宿

  救援服务机构判断被保险人的病情是否足够严重到必须提供紧急医疗转送服务后,可根

  据其当时所知的经评估的全部事实和情况决定被保险人转送目的地和转送的方式和方法。

  如果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时发生严重医疗症状,并经救援服务机构判断所在医院无

法提供适当处理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协助安排适当的通讯、交通工具及医疗护送小组将被保 险人转移至可提供适当医疗保健服务的最近医院(不一定在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