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平安高级管理人员全球健康团体医疗保险

2014-10-28 09:07:50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事故或突发急性病,本公司可提供约定的紧急医疗运送、遗体或骨灰运送或当地火化安葬等急难救助服务。

  (八)预防保健服务

  1.健康体检

  被保险人可在指定医疗、体检机构就指定项目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口腔保健

  被保险人可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指定项目进行一次口腔保健。

  第五条 住院预授权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妊娠需要住院治疗的,须在住院前通过服务热线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同意后,本公司将按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在各项费用限额范围内给付保险金;否则本公司将在责任范围内承担60%的给付责任。在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需要住院情况下,被保险人必须在48小时内通过服务热线通知本公司,否则本公司将在责任范围内承担60%的给付责任。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高级管理人员全球健康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平保健发[2009]32号,2009年9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 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所在工作单位中的高级管理或高级技术人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被保险人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定居住地址。

  第四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自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门诊治疗的,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5日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妊娠而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的,自本合同生效日起10个月为等待期。投保人为被保险人连续投保本保险的或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治疗的无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就其每次住院发生的合理住院医疗费用按约定比例在各项费用的每日限额和每次限额范围内给付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金的各项费用累计给付日数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日数为限,各项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为限。

  本合同有效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仍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承担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责任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最多至30日,但累计给付日数以各项责任对应的最高给付日数为限,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到医院进行门(急)诊治疗的,本公司就其每次门(急)诊发生的合理门诊医疗费用按约定比例在各项费用的每次限额内给付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进行门诊治疗,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各项费用累计给付次数以不超过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次数为限,各项费用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各对应项费用最高给付金额为限,且累计给付的门诊医疗保险金以不超过门诊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为限。

  (三)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到医院进行门诊肾透析、门诊恶性肿瘤电疗、化疗或放疗的��本公司就其门诊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乘以约定比例后给付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且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特殊门诊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金额为限。

  (四)补充器官移植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重要器官移植而发生的合理手术医疗费用(不含器官组织源费)在约定给付范围内的部分,本公司就其超过住院及手术医疗保险中手术费最高给付金额以上的部分给付补充器官移植手术医疗保险金,且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补充器官移植手术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