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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健宁天使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014-10-27 09:05: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生命健宁天使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怎么样?

  生命健宁天使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适用年龄:30天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豁免保费

  一、重度失能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度失能,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患疾病,且在该疾病被确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度失能,本公司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发生重度失能之日起每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重度失能状态消失;3.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1,且在该意外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度失能,本公司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发生重度失能之日起每月按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给付重度失能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重度失能状态消失。

  二、一般失能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一般失能,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患疾病,且在该疾病被确诊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一般失能,本公司将按一般失能程度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一般失能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3.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该意外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一般失能,本公司将按一般失能程度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乘积给付一般失能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被保险人每一次发生的一般失能同时满足不同的一般失能程度等级,则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一般失能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一般失能,则本公司累计给付的一般失能保险金最高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度失能保险金与一般失能保险金给付条件,则被保险人只能从本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保险金与一般失能保险金中选择一项申请理赔,本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在上述两项保险金中选择的一项承担给付责任。

  三、公共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运营的公共交通工具2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在该意外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一般失能,本公司将在给付本条第二项所述一般失能保险金后,再给付等值于一般失能保险金的公共交通意外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四、全残保险金给付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患疾病,并且自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疾病被鉴定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患疾病,并且自患疾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疾病被鉴定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在扣除已经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及一般失能保险金后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被鉴定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本公司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在扣除已经给付的重度失能保险金及一般失能保险金后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应在残疾状况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对其残疾程度进行鉴定。若被保险人在患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情形时,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项为限。

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