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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如何?

2014-10-15 12:29:1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利安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如何?

  利安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门急诊 团体医疗

  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主险合同和本附加险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本公司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接受门诊或急诊(简称“门急诊”)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因该次门急诊治疗而发生的符合本附加险 合同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投保时双方约定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予以补偿。

  一次门急诊给付的最高限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被保险人在同 一日(0 时起至 24 时止)内在同一所医院就诊的视为一次门急诊。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金额达到该被保 险人对应的保险金额时,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属于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合同,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取得 医疗费用补偿或赔偿,本公司对于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 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上述补偿或赔偿后,对于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C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v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v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5.1

  C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注意 …………………………………………………………………………2.5

  v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 ………………………………………………………………………6.1

  v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 …………………………………………………………………5.1

  v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注意 …………………………………………………………6.2

  v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注意 ………………………………………………7

  C 保���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C 条款目录

  1. 双方订立的合同4.1保险费的支付7.8 机动车

  1.1合同构成7.9 遗传性疾病

  5. 合同解除

  1.2合同成立与生效5.1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7.10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

  1.3投保范围险异常

  7.11既往症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6.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2.1保险金额6.1与主险合同效力的关系7.12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

  2.2免赔额和给付比例6.2适用主险合同条款病

  2.3保险期间6.3年龄和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7.13潜水

  2.4保险责任7.14攀岩

  7. 释义

  2.5责任免除7.1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7.15探险

  7.2斗殴7.16武术比赛

  3. 保险金的申请

  3.1受益人7.3毒品7.17特技表演

  3.2保险金申请7.4非处方药7.18有效身份证件

  3.3保险金的给付7.5酒后驾驶7.19现金价值

  3.4诉讼时效7.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7无有效行驶证

  4. 保险费的支付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11 年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简称“附加团门急诊”。在本附加险条款中,“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