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信诺附加旅行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12-02 10:45: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招商信诺附加旅行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旅游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居住地(见18.3)所属城市外出旅行时,自其离开居
住地所属城市之日起90 天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其居住地所属城市行政区域以
外由于意外事故(见18.4)而受到身体伤害,并且在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因该意外伤害(见18.5)导致住院(见18.6)治疗,我方将按照被保险
人的实际住院天数(见18.7)给付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意外住院
每日保险金(见18.8),即我方将给付的保险金总额=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天
数×意外住院每日保险金。
意外住院每日保险金的给付还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意外每日住院每日保险金给付天数每次住院最多可达365 天。
如果被保险人本次住院治疗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并且前次出院与本次
入院间隔不超过90 天,则本次住院将与前次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治疗(见
18.9)。
如果前次出院与本次入院间隔超过90 天,那么我方在决定保险金给付
时,将作为两次住院治疗。
二、被保险人住院之日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三、如果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伤害而住院,在住院期间又需要治疗意外伤
害之外的身体损伤或疾病,我方将仅赔偿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住院治疗。
四、对每次外出旅行,自被保险人离开其居住地所属城市之日起90天后
发生的意外事故,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被保险人在其居住地所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我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招商信诺附加旅行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帮助您理解条款,保险合同的内容以条款为准。
? 您所拥有的重要权益
1.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起 10 天内称为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果您对本合同感到不满意,您 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犹豫期后,您仍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会存在退保损 失。 10.
2.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3.
? 您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对每次外出旅行,自被保险人离开其居住地所属城市之日起 90天后发生的意外事故,我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被保险人在其居住地所属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故,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2.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我方不支付保险金。 4.
3.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8、11.
4.请您留意自动续保的条件,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请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9.
5.请您留意保险条款中一些重要术语(“居住地”、“意外伤害”、“住院”等的定义和范围) 的详细
解释。 18.
? 条款目录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保险合同构成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2.投保年龄
3.保险责任
4.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5.保险金额
6.保险费的交纳
7.未交纳保险费的处理
第四章 保险期间及续保
8.保险期间
9.续保条件
第五章 合同解除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10.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1. 合同效力终止
第六章 索赔
12. 诉讼时效
13. 保险金申请
14. 保险金给付
15. 其它核定结果
16. 欠交保险费的处理
第七章 其他规定
17. 受益人
18. 释义
招商信诺附加旅行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保险条款
第一章 关于本保险合同的说明
1. 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依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
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我方(见 18.1)同意后,附加在主合同上。
主合同的各项条款内容同样适用于本合同,如果主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 容互有冲突,则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您方(见 18.2)须一并阅读并核对构成本 合同的任何资料,以确保我方所提供的保障是您方所需要的。
第二章 本合同的保障范围及不保事项
2. 投保年龄 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如属续保,则被保险人的年龄最高可至64 周岁。
3. 保险责任 本合同所提供的保障在世界各地全天 24小时适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每次离开其居住地(见 18.3)所属城市外出旅行时,自其离开居 住地所属城市之日起90 天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其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