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康众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28 09:49: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例如格林巴利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五、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指为治疗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实际实施了开腹进行的坏死组织清除术、病灶切除术或胰腺部分切除术。为治疗因酒精中毒引起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的开腹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六、脑动脉瘤开颅手术:指为治疗脑动脉瘤,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夹闭、修复或
切除病变脑动脉血管的手术。
导管及血管内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七、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导致不可逆的运动或感觉
功能障碍,临床表现为视力受损、截瘫、平衡失調、构音障碍、大小便机能失调等症狀。不 可逆指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初次诊断后需持续 180 天以上。须由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 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或脊髓损伤等导致的上述临床症状; 2.散在的、多样性的神经损伤; 3.上述临床症状反复发作、恶化及神经损伤的病史记录。
二十八、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累及多系统、多器官的具有多种自身抗体的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又称为狼疮性肾炎,是系统性红斑狼疮 累及肾脏,造成肾功能损伤。本合同所称“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是指,须经肾脏病 理检查或临床确诊,并符合下列 WHO 诊断标准定义的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变型) 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Ⅱ型(系膜病变型) 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 Ⅲ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蛋白尿,尿沉渣改变Ⅳ型(弥漫增生型) 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 Ⅴ型(膜型) 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其它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等其它系统的系统性红斑狼 疮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九、严重重症肌无力: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 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 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经药物或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2.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
国寿康众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四页)
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力危象; 3.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的交替出现,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病史。 三十、终末期肺病:指慢性呼吸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肺功能测试其 FEV1 持续低于 0.75 升; 2.病人缺氧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 3.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 55mmHg。 理赔时须提供以上各项中相应的医院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注:
1.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 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 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 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 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3.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 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 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 浴或盆浴。
4. 永久不可逆: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 180 天后,仍无 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第六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一百八十日),初 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该被 保险人的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 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