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荷美丽人生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2014-11-28 09:41:11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他情形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 现金价值。
3 疾病释义
3.1重大疾病
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在本附加合同中有确定的含义,不仅包括部分一般意义上的重大疾病,还包括某些重大手术和严重的机体功能障碍,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可能与临床医学所指的重大疾病在概念和范围上有所不同,我们将在本附加合同重大疾病定义中详细列明,投保人投保本附加合同即表明其认可并遵从本附加合同中对重大疾病的定义。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经我们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符合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手术或机体功能障碍之一: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死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27、因职业关系导致的 HIV 感染
28、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29、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1、严重狼疮性肾炎
以上各种重大疾病应符合以下定义:
3.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 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须由专科医生依据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 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 Ann Arbor 分期方案 I 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3.1.2 急性心肌梗死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 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
(4)发病 90 天后仍残留有左室功能降低的证据,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1.3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 永久性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是指疾病确诊 180 天后, 经专科医生鉴定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4 重大器官移植术 或造血干细胞移 植术指被保险人因相应器官功能损害或造血功能损害,已经实施了肾脏、肝 脏、心脏、肺或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造血干细胞和 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1.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 血 管 旁路移 植 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 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手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他非开胸的介入手术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
3.1.6 终末期肾病(或 称慢性肾功能衰 竭尿毒症期)指双侧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后 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3.1.7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3.1.8 急性或亚急性重 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 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B 超或其他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3)肝性脑病;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3.1.9 良性脑肿瘤 指脑组织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 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由头颅断层扫描
(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