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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三星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28 09:22: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航三星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中航三星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 团体医疗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对于恢复效力的合同,则为最后一 次效力恢复日)起 90 日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 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但因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重大疾病不受上述 90 日的限制。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效力恢复日)起 90 日内发病并 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 的所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 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对于恢复效力的合同,则为最后一 次效力恢复日)起 90 日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 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但因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不受上述 90 日的 限制。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效力恢复日)起 90 日内因疾病身 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的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 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本公司对每一被保险人承担的重大疾病及身故保险责任以本合同 约定的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为限。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2010年4月)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目录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二章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第五条 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费及宽限期间

  第四章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保险期间 第七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八条 保险期间 第九条 效力中止 第十条 合同效力恢复

  第五章 保险金申请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第十二条诉讼时效 第十三条保险金申请 第十四条保险金给付 第十五条宣告死亡处理

  第六章 合同变更事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变动 第十七条地址变更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第十九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七章 一般条款

  第二十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年龄错误 第二十三条犹豫期 第二十四条受益人 第二十五条资料提供 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 第二十七条争议处理

  第七章 释义 第二十八条释义

  一 本公司 二 团体

  三 医院

  四 重大疾病 五 意外伤害 六 毒品

  七 酒后驾驶

  八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九 无有效行驶证

  十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十一 现金价值

  十二 利息

  十三 专科医生

  十四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十五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 丧失

  十六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十七 永久不可逆

  十�� 周岁

  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中航三星终身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由保险单、条款、其它保险凭证、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与本

  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变更申请书、声明、批注、批单、其

  第二条

  投保范围它书面协议构成。

  一、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

  本保险。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所在团体可作为投保人。

  第二章 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对于恢复效力的合同,则为最后一

  次效力恢复日)起90 日后初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

  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

  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但因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意外伤害导致重大疾病不受上述90

  日的限制。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日(或效力恢复日)起90日内发病并经

  医院确诊患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对应

  的所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

  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