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正德龙丰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2014-12-01 09:13: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正德龙丰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怎么样?

  正德龙丰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适用年龄:30天至65周岁

  产品险种:养老保险

  意外保障 满期生存金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1) 满期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予被保 险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满期生存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保险费交纳年度数。

  (2) 疾病身故或全残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 1 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 1 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 1 年后或最后复效日起 1 年后(以后 发生者为准)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 受益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 金额×身故或全残时已交纳保险费年度数。

  (3) 意外身故或全残利益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予受益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金额为: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已交纳保险费年 度数。

  (4)公共交通及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轨道交通工具、水运公共交通工具、公路公共交通工具或乘坐、驾驶私家车期间发生意外 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 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在上述第三款利益给付的基础上,给付公共交通及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予受益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公共交通及私家车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已交纳保险费年度数。

  (5)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民航班机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 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在上述第三款利益给付的基础上,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予受益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金额为:2×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或全残时已交纳保险费年度数。

  

  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正德龙丰两全保险 A 款(分红型)条款

  1 投保人与本公司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

  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他经投保人与本公司(见 10.1)共 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协议都是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正德 龙丰两全保险 A 款(分红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的 构成部分。

  1.2 合同成立与生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

  效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 后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生效,生效日应载于保险单上。本公司自生效日 的零时起开始承担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日 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保单年度(见 10.2)、保险费应交日(见 10.3)均依据生效日进行计算。

  1.3 投保年龄 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五周岁。投保年龄以周

  岁(见 10.4)计算。

  1.4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主险合同的次日起,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投

  保人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相符,可以解除本主险合同,本公

  司将无息退还保险费并可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

  解除合同时,投保人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本主险合同及本公司要求的

  相关资料。自本公司收到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本主险

  合同即被解除,本公司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1) 满期利益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将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予被保 险人,本主险合同随之终止。满期生存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见 10.5)×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