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大都会人寿成长安心儿童教育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2014-10-31 09:58:53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大都会人寿成长安心儿童教育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怎么样?

  大都会人寿成长安心儿童教育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适用年龄:7日至12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身故 高中教育金 大学教育金 满期生存金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年缴费 缴费期 保障项目和金额 保障期
0岁-0岁 16651.00元 10年

立业金3.0万

身故保险金28.7万

大学教育金1.8万

满期生存金6.0万

高中教育金1.2万

至30周岁
0岁 8325.00元 10年

高中教育金6000元

大学教育金9000元

满期生存金3.0万

30年
0岁 13875.00元 10年

立业金2.5万

大学教育金15.0万

身故5.0万

满期生存金5.0万

高中教育金10000元

至30周岁
0岁 16639.00元 10年

重大疾病保险金50.0万

白血病保险金15.0万

教育金16.5万

轻症保险金10.0万

至30周岁
0岁 17016.00元 10年

保险费豁免0元

身故保险27.0万

7种轻疾保险10.0万

大学教育金6.0万

保险单红利5.4万

满期保险金5.0万

30种重疾保险50.0万

立业金2.5万

白血病保险金15.0万

高中教育金3.0万

30年
1岁 3403.00元 10年

立业金5000元

保单红利0元

身故4.8万

白血病保险金3.0万

教育金1.8万

保费豁免3403元

满期保险金1000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10.0万

轻症少儿重疾保险金2.0万

至30周岁
1岁 5480.00元 10年

教育金2.0万

满期生存金2.0万

身故2.0万

至30周岁
1岁 5866.00元 10年

分红权利2.0万

大学教育金6000元

身故6.6万

满期生存金2.0万

高中教育金4000元

至30周岁
2岁 2833.00元 10年

大学教育金3000元

身故3.3万

满期生存金10000元

高中教育金2000元

分红10000元

至30周岁
3岁 9869.00元 10年

重大疾病15.0万

大学教育金9000元

身故

立业金/婚嫁金1.5万

满期生存金3.0万

高中教育金6000元

30年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将按当时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年满 18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后(含首个保险单周年日)身故,我们将按以下二项中的金额较大者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本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2)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高中教育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5、16、17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每年分别按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2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大学教育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18、19、20、21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每 年分别按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

  立业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年满 2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本合同所载的 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立业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且当时本合同仍有效,我们将按满期时本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一部分 共同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三条 受益人

  第四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五条 保险金申请

  第六条 保险金给付

  第七条 诉讼时效

  第八条 保险费的支付

  第九条 宽限期

  第十条 效力恢复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十三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十四条 年龄及性别错误

  第十五条 地址变更

  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 第二部分 特殊条款 第十九条 承保范围 第二十条 保险责任第二十一条 责任免除 第二十二条 保险期间 第二十三条 保险单红利 第二十四条 保险费豁免 第二十五条 保单贷款

  第二十六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第二十七条 保单欠款的结清 第三部分 释义条款 第二十八条 释义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