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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24 09:02: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合众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合众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70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交通工具意外伤残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1、养老保险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

  保险金。约定养老保险金领取年龄为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被保险

  人提前退休的,应在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养老金。

  (1)一次性领取:本公司按被保险人的个人交费账户在养老保险金约定

  领取日的余额向被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养老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

  的保险责任终止。

  (2)分期领取:本公司将被保险人的个人交费账户在养老保险金约定领

  取日的余额,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年金分期领取方式以及年金领取日当

  时本公司规定的年金领取标准,转换为按年或按月分期领取的年金,并

  注销个人交费账户。年金分期领取方式共有四种, 详见本合同所附“团

  体保险金转换年金领取方式一览表”,被保险人可从中选择一种领取方

  式。

  2、身故、全残(见释义7.2)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养老保险金约定领取日之前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根据当时被

  保险人个人交费账户余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

  的保险责任终止。

  

  1

  合众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投.保.人.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附件 4-3

  &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1.5

  ™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退保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 。..。..。..。..。..。..。..。..。..。..1.5

  ™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本公司。..。..。..。.. 。..。..。..。..。..。..。..。..。..。..。.4.2

  ™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5.1

  ™ 本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予以注意。..。..。..。..。..。...6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关于本保险合同 4.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6. 释义

  1.1 合同构成 4.1 保险金受益人 6.1 现金价值

  1.2 投保范围 4.2 保险事故通知 6.2 交通工具

  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4.3 保险金申请 6.3 意外伤害

  1.4 合同内容变更 4.4 保险金给付 6.4 毒品

  1.5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4.5 诉讼时效 6.5 酒后驾驶

  风险 5. 其他事项 6.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2. 本合同保障责任 5.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7 无有效行驶证

  2.1 保险金额 5.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8 非处方药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5.3 被保险人变动 6.9 极短期保险费

  2.3 保险期间 5.4 投保信息变更 6.10 有效身份证件

  2.4 保险责任 5.5 失踪处理 6.11 未满期保险费

  2.5 保险责任的免除 5.6 事故鉴定 6.12 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3. 保险费的支付 5.7 续保

  3.1 保险费的支付 5.8 争议处理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以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的保险期

  间为准。

  对于以下各类交通工具(见释义 6.2)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其保险责任有 效期间分别为:

  (1)航空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有效期间:为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坐 合法商业运营的民航班机,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

  2

  保险期间

  2.3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

  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 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

  险金限制

  2.2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金额

  2.1

  本合同保障责任

  Y

  如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

  资料:

  1.保险合同;

2.保险费收据。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 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