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团体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
2014-10-24 09:02:04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 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 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保险事故通知
4.2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 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 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附件 4-3
6
在申请保险金给付时,本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
事故鉴定
5.6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失踪,而且被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以
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作为被保险人的死亡时间,按本合同的约定给付 身故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确知其没有死亡,受益人应于知 道后 30天内向本公司退还已支付的保险金。
失踪处理
5.5
为了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投保人提供给本
公司的住址或其他投保信息发生了变更,请及时以书面或双方认可的其 他形式通知本公司,以便于本公司及时为投保人改变保险合同上的相关 信息。 若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而未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按本合同载明 的最新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投保人。
投保信息变更
5.4
(1)投保人因被保险人增加需要加保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审
核同意并收取相应的保险费后,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团体与成员关系终止的,自团体与成员关系终 止之日起,对该被保险人本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向投保人退还该 被保险人对应的未满期保险费(见释义 6.11)。
被保险人变动
5.3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 30日不
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 2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本公司合同解除
权的限制
5.2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 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 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 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 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 合同。 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 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本公司不得 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明确说明与如实
告知
5.1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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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附件 4-3
7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
毒品
6.4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
件。
意外伤害
6.3
本合同所指交通工具为:
(1)民航班机:本合同所指民航班机为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 营、以客运为目的的飞机;
(2)火车:本合同所指火车为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营、以客 运为目的的火车(含地铁、轻轨);
(3)轮船:本合同所指轮船为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营、以客 运为目的的轮船;
(4)汽车:本合同所指汽车为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合法运营、以客 运为目的的公共汽车(含公共电车、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