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顺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样?
2014-10-14 09:36:2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百年顺达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 特定节假日意外身故
2.3.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8.2]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额支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前,曾领取过本合同约定的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或意外烧烫伤保险金,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此三项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2.3.2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本合同表一《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表一”)所列残疾项目之一的,我们将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状况进行残疾鉴定,我们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我们不承担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导致“表一”所列的残疾相应计算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我们将按“表一”的规定给付对应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最高以本合同的基本保额为限。如果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不同残疾项目,发生在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我们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后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程度较高,我们将在后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中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前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程度较高,则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2.3.3意外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本合同所约定的重要器官切除[8.3],我们将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意外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本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2.3.4意外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事故导致烧烫伤,并因该事故导致本合同表二《烧烫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表二”)所列烧烫伤项目之一的,我们将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但我们不承担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导致“表二”所列的烧烫伤相应计算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表二”所列的身体的同一烧烫伤部位,我们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若发生在“表二”所列的身体的同一烧烫伤部位,我们以较高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给付为准:若后次烧烫伤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若前次烧烫伤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我们将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不同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若发生在“表二”所列的身体的不同烧烫伤部位,我们将分别给付各项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和残疾,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我们仅按给付金额较高
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以上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残疾保险金、意外重要器官切除保险金、意外烧烫伤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本合同的基本��额为限。
2.3.5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水陆公共交通意外[8.4]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遭受航空公共交通意外[8.5]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特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2.3.6特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特定节假日[8.6]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基本保额给付特定节假日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同时满足以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