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联合常青树个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2014-09-30 09:42:45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险人的本项保险金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进行给付。
在同一保险单年度内,保险人对同一被保险人因同一事由入院所给付的天数最长不超过100天。
(二)意外住院双倍给付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遵照执业医师医嘱而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保险人将根据上款列明的条件和保险金额予以双倍给付。
保险人对因同一事由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所给付的住院补贴最长不超过30天。
注:被保险人对其任意一天的住院治疗只能按意外住院基本给付或意外住院双倍给付其中一项申请保险金给付。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住院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 近视治疗;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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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任何牙科操作或治疗;或
( 三) 椎间盘突出的治疗;或
( 四) 先天疾病或缺陷;或
( 五)任何在主合同中的责任免除。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未交清前,保险合同不生效。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八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填写完整的理赔申请书;
(2) 保险单原件;
(3) 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 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相关病历及出院小结,各项住院费用凭证及清单;
(5)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或交通事故证明;
(6)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7)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释义
1、医院: 指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并满足以下要求:
1) 须具备系统的诊疗和治疗的设备,以便执业医师为伤员和患病人员进行或在其监督下进行手术、医疗诊断和治疗以及照料;且
2) 具备固定的、全天候使用的设施,以便照管过夜的病人;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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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持续提供在合格的护士管理下的,每天连续二十四(24)小时的护理服务;且
4) 该机构并非精神疾病治疗机构、休养场所、诊所、老人护理机构、收容所、康复中心或者戒毒所、治疗酗酒场所、疗养院、护理院或其它辅助性护理机构。
2、执业医师: 指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属以外的人,且:
1) 拥有临床医学学位;且
2) 合法注册并获得执照;且
有资格并被授权在其执业地域进行医学治疗及实施手术。
3、住院: 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执业医师诊断必须入院治疗,正式办理住院手续,并确实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超过二十四(24)小时。其住院期间不得无故离院外出,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自违反当日起,视为自动离院,保险人仅就其该日以前之住院治疗,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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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扩展自驾车保障保险批单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大阳联合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条款》 做如下修改:
一、《大阳联合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条款》第五条“保险责任”修改如下: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驾乘私有汽车时遭遇意外伤害,而导致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365天内因该事故死亡或残疾,保险人将根据主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予以给付。
注:对于同一次意外伤害事故,保险金申请人不得再申请主合同下的保险金给付。
二、删除《大阳联合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条款》第六条“责任免除”第(二)项内容;
三、《大阳联合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条款》释义增加如下定义:
私有汽车:指符合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3730.1-2001)中的乘用车定义,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车主为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