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不一样?
2014-09-10 10:24:5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信诚意外伤害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意外保险
意外保障 意外伤害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18岁-50岁 | 440.00元 | 1年 |
意外伤害20.0万 |
1年 |
18岁-60岁 | 660.00元 | 1年 |
意外伤害20.0万 |
1年 |
25岁 | 217.00元 | 1年 |
意外伤害保险金5.0万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0元 意外身故保险金5.0万 |
1年 |
27岁 | 717.00元 | 1年 |
意外医疗费用报销2.0万 住院津贴金50元 意外残疾、烧烫伤保障20.0万 重症监护医疗费用报销2.0万 手术津贴金2000元 意外身故保险金20.0万 |
1年 |
30岁 | 381.00元 | 1年 |
意外伤害保险10.0万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2.0万 双倍赔偿保险金10.0万 |
1年 |
39岁 | 220.00元 | 1年 |
意外身故、残疾10.0万 意外身故、残疾20.0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1)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见名词释义),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 内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我们将按主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 险金,给付后主合同效力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前,曾领取本条第(2)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或第(3)项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则其意外身故保险金为扣除此二项任何已给付 保险金后的余额。
(2) 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天内以该事故为 直接原因造成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 1)所明确列举的残疾程度之一 的,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主合同保险金额计算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附表 1 所列二项或二项以上残疾程度时,我们 给付各项意外残疾保险金之和,但最高以主合同保险金额为限。但不同残疾项目 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 级不同时,则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如合并以前因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生 的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附表 1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 我们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 金。
(3) 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并以该事故为直接原因造成烧烫伤(见名词释义),达 到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烧烫伤保险金给付表(见附表 2)所列烧烫伤情况之一的, 我们按该表所列之给付比例乘以主合同保险金额计算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 我们将仅按给付比例较高的一项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不同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我们按较高的给 付比例给付意外烧烫伤保险金金额;如果后次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额较高,则需 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如果前次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额较高,我们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烧烫伤保险金。
如果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烧烫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我们给付各项意外烧烫伤保险金之和,但最高以主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以上三项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主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4) 双倍赔偿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下列情形之一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并符合上述第(1)至(3)项
保险金给付条件,则我们在给付上述第(1)至(3)项保险金后再按同等金额给付保险金:
① 以乘客身份乘坐在行驶在固定路线的公共交通工具(见名词释义) 内;
② 在一般载客用升降机或手扶电梯内(矿场及任何建筑工地升降机除外);
③ 在起火的学校(见名词释义) 或医院(是指合法经营的、符合国家有医院管理规则的、为病人治疗疾病的场所)的建筑物内,且在起火当时已在建筑物内。
信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理解《信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本合同内容以条款约定为准。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