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大东方乘客意外伤害保险(A1)
2014-08-27 11:33:5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 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6.1.2 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
本合同的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本人,您(经被保险人同意后) 或被保险人可依法指定受益人。
6.1.3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 本合同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本人,您(经被保险人同
意后)或被保险人可依法指定受益人。
6.2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们。否则,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察、检验等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见释义10.7)导致的延迟除外。
6.3 保险金的申请
6.3.1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
料向我们申请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1.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 理赔申请书;
3.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
4. 意外事故证明;
5. 公安部门或我们认可的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如被保险人宣告死 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6. 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 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的证明材料。
6.3.2 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由意外残疾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
料向我们申请意外残疾保险金:
1.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 理赔申请书;
3. 受益人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
4. 法医鉴定书或医学鉴定诊断书;
5. 意外事故证明;
6. 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的证明材料。 若委托他人办理以上两种保险金的申请,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
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6.3.3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由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
和资料向我们申请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2、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
3、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4、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医疗费用结算清单、 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
5、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 料;
6、如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保险金,还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6.4 诉讼时效 权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6.5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理赔申请书及6.3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核
定。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
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理赔申请书及上述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
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 的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陒应的差额。
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应于
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我们。
7 保险合同终止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将会自动终止:
1. 本合同期满终止;
2. 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所列合同终止情况出现而终止。
8 如实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已经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
条款。同时我们有权就您与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有关被保险人的询问事项,您应当核实后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
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 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
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若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 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
保险金给付责任。
9 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您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并在本合同中约定:
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