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康逸行配偶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20 10:13:0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中意附加康逸行配偶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8周岁至64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保额与缴费举例:
保障金额不是固定的,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高低的不同,对应获得的保障金额也不同,此处对一些常见情况进行列举供您参考。
投保年龄 | 年缴费 | 缴费期 | 保障项目和金额 | 保障期 |
---|
28岁 | 2655.00元 | 1年 |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15.0万 |
1年 |
注:具体缴费与保额,可依个人实际情况灵活定制,以上举例仅为参考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2.5.1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2.5.2 全残提前给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本附加合同所约定的全残,且发生全残时未满65周岁,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申请并确认被保险人全残后,将按照被保险人全残被确认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随即终止。
2.5.3 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或多项本附加合同第8条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照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提前给付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以上身故保险金、全残提前给付保险金和重大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三项保险责任中,我们只支付其中的一项。
阅 读 提 示
本阅读提示是为了帮助您更好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正文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u 签收合同后 10 天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 1.5
u 被保险人可以享有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5
u 您有权解除合同……………………………………………………………………………6.1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u 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u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
u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6.1
u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6.2
u 保险条款有关重大疾病的释义,请您注意………………………………………………8
u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9
®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2.6责任免除6.2 附加合同效力的终止
1.1合同构成3保险金的申请7保障利益保证条款
1.2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3.1保险金的申请7.1 保障利益保证条款
1.3投保年龄3.2保险金的给付8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及定义
1.4合同的签收3.3诉讼时效9释义
1.5犹豫期4保险费的支付10 特别说明
2 我们提供的保障4.1保险费的支付
2.1被保险人4.2保险费率的调整
基本保险金额5现金价值权益
2.2
2.3保险期间5.1现金价值
2.4等待期6合同解除及效力终止
2.5保险责任6.1 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中意附加康逸行配偶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文号:中意人寿[2011]第165号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 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中意附加康逸行配偶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