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大东方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2014-11-20 09:57: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每次入住的时间间隔 不超过90天,且其中某次入住的时间超过三天,那么该次以后符合前述 要求的入住无免赔期。
2.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需住院且入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我们在给 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方法给付额外的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 金: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住院津贴金额×3×实际入住重症监护室
天数
对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发生的且延续至本合同终止后 30 天内的重症监护室 治疗,我们仍然承担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给付责任,但与保险期间内的给付累 计以不超过10天为限。
5.4 责任免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我们不承担保险
金给付责任:
1、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症状、生理缺陷及残疾;
2、被保险人因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而住院治疗的;
3、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职业病(见释义 13.7)、特定传染病(见 释义13.8)、地方病(见释义13.9)及进行美容或整容手术、整形或矫形手术、
变性手术治疗;
4、被保险人怀孕、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堕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节育
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但宫外孕导致的住 院治疗不受此限;
5、被保险人的一般健康检查或疗养、康复,以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 行为;
6、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所致事故或其它医疗事故(见释义 13.10);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影响(见释义 13.11)、毒品或管制药物(见释义13.12) 影响;
9、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 13.13)、无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 13.14)或 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见释义13.15)的机动交通工具(见释义13.16);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释义 13.17)、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
岩(见释义13.18)运动、探险(见释义13.19)活动、武术比赛(见释义13.20)、 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见释义13.21)、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11、被保险人患艾滋病(见释义 13.22)或感染艾滋病病毒(见释义13.23)期间;
12、战争、恐怖活动、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3、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精神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6 保险费 本合同保险费依据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计收,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一次性
交纳保险费。经我们审核后同意可续保时,我们有权调整保险费率。
7 保险金的领取
7.1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合同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应为被保险人本人,您(经被保险人同意后)或
被保险人可依法指定受益人。
7.2 保险事故的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们。否则,
您、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察、检验等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见释义12.24)导致的延迟除外。
7.3 保险金的申请 由住院津贴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
料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
1、主合同及附加合同的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
3、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和住 院、出院证明文件;
4、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 料;
5、如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明等资料。
7.4 诉讼时效 请求本公司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7.5 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理赔申请书及6.3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核
定。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 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 通知书。
我们收到申请人的理赔申请书及上述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
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 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8 保险合同变更
8.1 被保险人的变更 您因在职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应以书面形式或我们认可的其他形
式通知我们,于收取您为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