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尊荣岁月国际医疗保险怎么样?
2014-11-19 10:45:1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6章
我们对各项名词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9章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的保险合同4.2保险事故的通知
1.1保险合同的构成4.3保险金受益人的指定
1.2投保年龄、年龄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4.4如何申请保险金
1.3合同的生效日4.5保险金的给付时效
1.4保险期间4.6货币
1.5保险金额4.7身体检查与司法鉴定
1.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7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5 保险合同的变更
1.8犹豫期内的合同解除权5.1住所或通讯地址的变更
5.2合同内容的变更
2 保障范围
2.1保险责任6 合同效力的终止
2.2责任免除
2.3事先批准要求7 争议的处理
3 保险费8 适用法律
4 保险金的给付9 名词释义
4.1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
中英人寿尊荣岁月国际医疗保险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第1章
您与我们的保险合同
1.1保险合同的构成
我们与您订立的《中英人寿尊荣岁月国际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书及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投保年龄、年龄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0岁(出生满30天)至64周岁(见9.1)。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件登记的周岁年龄为准。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将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见9.2)给您。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第1.7条的规定,我们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2、3款办理。
2、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缴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我们将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3、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不因此而改变。
1.3合同的生效日
本合同的生效日经我们同意承保,自您缴纳保险费当日的二十四时开���。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周年日、保单满期日和保险费到期日均以该日期为基准计算。
本合同生效后,我们依照第2.1条的约定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1.4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被保险人年满64周岁前,本合同每年保险期间届满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可以续保。
1.5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根据您和我们约定的医疗保险计划确定。各医疗保险计划的各项保险责任对应的保险金限额详见本合同所附《医疗保险计划列表》(简称附件1)。
1.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书、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7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1.8犹豫期内的合同解除权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天(含)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阅读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