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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安心倚终身医疗保险计划如何?

2014-11-19 09:22:32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合同的退休年龄与主合同约定的退休年龄一致。

  8保险责任

  1.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和大额医疗费用疾病医疗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 种以上重大疾病(见附录1),或者在年满退休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首次 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大额医疗费用疾病(见附录2),我们将针 对重大疾病和大额医疗费用疾病二者中较早发生并被确诊者,按本附加合同首 次理赔事故(见附录3 名词释义)前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的30%一次性给付本项保 险责任的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退休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首次发生并同时被确诊患有 重大疾病和大额医疗费用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首次理赔事故前的当年度 保险金额的30%一次性给付本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给付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为等待期 。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发生并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附录3 名词释义)导致重大疾病的,不受等 待期的限制。

  2.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保障: 如果在被保险人年满退休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前,且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90 天后(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疾病不受此90 天限制),被保 险人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重大疾病,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 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的下一期保险费开始豁免主合同在保险单所列明的余下各 期保险费,直到被保险人年满退休年龄的保单年度时终止。获豁免的保险费视 为已给付,主合同的保险费将按投资连结保险的相关规定进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

  3. 提前给付普通医疗保障:

  (1) 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公费医疗保障人员: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退休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公费医疗保障人员的身份入住我们指定的医 院(见附录 3名词释义)住院且接受治疗,并已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 补偿,则我们将按住院期间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见 附录3名词释义)的100%给付保险金,并享有住院前后门诊费用的保障。

  (2) 非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非公费医疗保障人员: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退休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后,因患有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而入住我们指定的医院住院且接受治疗,并没有获得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补偿,则我们将按住院期间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见附录3名词释义)的80%给付保险金,并享有住院前后门诊费用的保障。

  每一保单年度普���医疗保障保险金额累计给付上限为 20%的首次理赔事故前的 当年度保险金额。在合同有效期,普通医疗保障保险金额累计给付上限为 100% 的首次理赔事故前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住院前后门诊费用的保障:是指如果被保险人在住院前 14天(含14天)及出 院后30天(含30天)内,因为与住院相同的原因进行门诊治疗(此期间内多 次间歇进行门诊治疗的,视为同一次门诊治疗),我们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 理且必要的门诊医疗费用的 80%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 金。

  以上提前给付重大疾病和大额医疗费用疾病医疗保障和提前给付普通医疗保障 的累计赔付金额之和不能超过100%的首次理赔事故前的当年度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9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保险事故者,我们不承担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

  (1) 您故意造成的;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附录3名词释义);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附录3名词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附 录 3名词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附录3名词释义)的机动车(见 附录3名词释义);

  (5)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辐射或污染;

  (7) 遗传性疾病(见附录3名词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 附录3名词释义);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附录3名词释义)。 但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退休年龄后首次发生并被确诊患有输血性艾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