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明亚大众白领健康保险计划怎么样?

2014-11-18 10:16:1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伤给付金额,仅支付残疾保险给付金额,反之,则仅给付烧烫伤保险给付金额。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烫伤保险金,即:后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

  付的保险金;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因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 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五) 疾病、食物中毒、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六) 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整形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七)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 恐怖分子行为;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烫伤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三) 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四)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五) 发生被保险人作为军人(含特种兵)、警务人员(含防暴警察)在训练或执行公务期

  间;

  (六)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

  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七)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

  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八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

  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

  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二条 保险人依据第十七、十八条所取得的保险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

  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三条 保险人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

  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

  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六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