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信诚至佳搭档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款

2014-11-18 09:34: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要权益

  在您收到本合同后 10天(即犹豫期)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 。..。..。..。..2.4

  您有终止合同的权利。..。..。..。..。..。..。..。..。..。..。..。..。..。..。..。..。..。..3.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

  终止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3.3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4.3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3.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4.6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5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我们与您的协议

  1.1 保险合同的种类

  1.2 投保年龄

  1.3 保险合同的构成

  1.4 犹豫期

  1.5 职业变更的处理

  2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 保险金给付利益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费

  2.3 保险期间及续保

  2.4 保险责任

  2.5 无理赔优惠

  2.6 除外责任

  2.7 受益人

  2.8 如何申请理赔

  2.9 理赔后

  3 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益和义务

  3.1 您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3.2 变更保险合同

  3.3 终止保险合同

  4 基本条款

  4.1 保险责任的开始

  4.2 年龄误告

  4.3 如实告知与保险合同的解除

  4.4 变更通讯方式

  4.5 合同效力的终止

  4.6 保险事故的通知

  4.7 失踪处理

  4.8 身体检查与验尸

  4.9 争议的处理

  4.10 特别约定

  4.11 适用币种

  5 名词释义

  信诚「至佳搭档」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B款条款

  (信诚[2009]243 号,2009 年 9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 我们(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您(投保人)的协议

  保 险 合 同 的 种 类

  1.1 您购买的保险合同是《信诚「至佳搭档」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B 款》(以下简 称主合同),一种提供住院医疗费补偿和其他利益的保险合同。

  投保年龄 1.2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且出生满 18至 55周岁(见 5名词释义)的人士(以 下简称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保 险 合 同 的 构 成

  1.3 您与我们之间的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主合同和附加合同(如果有)构 成,包括以下部分:保险单、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书、其他与保险合同有关的 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及其他书面协议。

  犹豫期 1.4 您收到本合同后,我们给予您 10天的犹豫期,以便您在此期间浏览本合同。

  如果您确定此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需要填写撤销合同的申��,连同保 险合同及所有保险费发票原件,在本合同送达日的次日起 10天内,亲自送达或 挂号邮寄给我们,即可撤销该保险合同。本合同自您亲自送达时或邮寄邮戳当日 零时起正式撤销,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且在扣除 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 还您所缴的保险费。

  职业变更的处 理

  1.5 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您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依照我们的职 业分类,我们自收到您书面通知之日起按如下规定办理:

  (1)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危险程度减低的,我们就其差额按月计算退 还未满期保险费给您;

  (2)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危险程度增加的,我们就其差额按月加收未

  满期保险费;

  (3) 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将在当期保险费中扣

  除手续费后按月退还未满期保险费给您,主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职业或工种变更后,其危险程度增加,发生保险事故之前您没有通知我 们的,我们按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率折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所变 更的职业或工种在我们拒保范围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住院前/后门诊医疗费用保险金给付利益

  保险金额 2.1 主合同的保险金额以保险单位为基础,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保险费 2.2 主合同的保险费以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和职业为基础。续保时根据我们当时的 费率表,按被保险人当时实际年龄和职业核定费率,重新计算保险费。

在本合同的保险期内,我们有权于每个保单周年日调整适用本合同的费率表,但 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