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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及门诊医疗保险(A款)

2014-11-13 10:20: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公司及救援机构不负保险责任。

  21、如果被保险人不能严格遵守救援机构所决定的援助程序,本公司及救援机构将不承担本附 加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境外旅行救援保险责任,立即停止所有的救援服务,不支付任何由于不遵守 救援机构的意见和没有征得救援机构全部同意而产生的费用。救援机构将发电报或者电传通知被保

  险人、与其同行的家属或者旅伴。若被保险人拒绝救援机构所建议的救护程序,本公司及救援机构 将不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任何后果。

  22、若为从本附加合同中获益而进行骗赔或者采取任何欺骗的手段,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而且不退还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如发现被保险人通过欺骗手段从本公司获取了保险金,本公司 将要求被保险人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

  23、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无法履行救援责任或延误履行救援责任的, 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罢工、航班条件、

  当地政府或国际组织的行为。

  24、如果被保险人在旅行中,由于上述除外事故发生死亡,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对已缴纳 的保费不予退还。

  第五条 保险期间及累计保障天数 本附加合同的有效期为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到被保险人累计境外旅行天数达到其选择

  的累计保障天数当日的二十四时止,且最长为一年。 投保人实际选择的累计保障天��将于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载明。若被保险人累计境外旅行天数

  未超过其选择的累计保障天数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本附加合同第三条项下的保险责任;若

  被保险人累计的境外旅行天数超过其选择的累计保障天数时,本附加合同自动终止。若本附加合同 满期时,被保险人累计的境外旅行天数未超过其选择的累计保障天数的,本公司不退还投保人已支

  付的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满期后,本公司有权对提出续保申请的合同重新审核,并做出合理调整。 上述时间和日期均指北京时间。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由本附加合同双方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保险期间中途

  不得变更。 二、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附加合同时一次交清。

  三、夫妻两人同行且均投保本保险,其随行的未满十五周岁的子女��限2名)可免交本保险保 险费参加本保险,但其保险金额以父母两人中保险金额较低一方为准。

  第七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附加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同时本公司有权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

  对于本附加合同或被保险人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

  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或该被保险人资格。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 重影响的,对于本附加合同或被保险人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在扣

  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若本公司已提供了救援服务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退还本公司 已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八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它指定或者变更。

  第九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需要援助时,应立即拨打指

  定的救援电话与救援机构联系,由其指挥服务网络提供救援服务。除非在异常紧急的情况下,被保

  险人本人因健康状况须急救而无法与救援机构取得联系的,但最迟不超过保险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 内,本公司授权的境外救援机构应得到事发通知,否则,一切发生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保险金的申请 本保险为紧急救援保险,被保险人发生所有符合本附加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均应按照本附加

  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及时通知救援机构并由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按照本附加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承担

  相应费用。本公司不接受任何非通过救援机构的索赔。

第十一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在本附加合同生效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