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及门诊医疗保险(A款)
2014-11-13 10:20:0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构承担的牙科门诊费用(包括初诊和复诊)以每一事故不超过人民币4000
元为限,且每一事故之首次牙科门诊费用低于人民币800元(含人民币800元)的部分由被保险人 自行承担。
3、与原牙病史有关的费用、非紧急牙科诊治、事先预约的牙科诊治,以及安装托牙、假牙的牙 科门诊费用,本公司不予承担。
第四条 责任免除 对下列任一行为、原因而导致的费用支出和后果(包括被保险人的治疗,身体残疾或身故),本
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被保险人已具有的,且已接受治疗、诊断、会诊或服用处方药物疾病 或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日前经医生诊断需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进行诊断和治疗的疾病。
2、未经救援机构的���权医生事先书面同意或安排的转运和救护。但以下紧急情况除外:事发地
点偏僻,无法事先通知救援机构,且任何延误将会加重被保险人的伤势或病情,甚至危及其生命, 而采取的紧急医疗转移或转运。同时,救援机构将保留对所发生的案件进行调查的权利,并根据调
查结果,决定全额或部分偿还案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任何下列原因产生的费用:
3.1、未遵医嘱引起的任何后果;
3.2、以境外就医为目的的旅行及相关费用;
3.3、境外康复或疗养为目的旅行及相关费用。
4、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5、任何非紧急性治疗要求,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以等到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后再进 行的治疗。
6、任何非紧急性住院,或者已做住院安排,但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以等到被保险人返回 中国境内后再进行的住院。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有效驾驶执照与所驾车辆类型不符或者驾驶无有
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8、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药物过敏或任何医疗事故所致的后果及相关费用。
9、被保险人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等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费用。
10、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矿场、油田或者石油及化学工业现场等地进行职业活动发生的 意外事故及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11、搜寻和营救行动造成的费用。
12、一般性体格检查、健康检查、疗养或康复治疗。
13、牙齿治疗、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或预防性手术等非必须紧急治疗的手术。
14、被保险人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购买残疾用具。
15、被保险人住院后使用任何不被当地国家医疗机构认可的医疗或者护理手段以及产品而发生 的费用。
16、任何获取移植器官或者捐献器官所产生的费用。
17、救援机构在下列情形下不提供服务:
17.1、宣布或未经宣布的战争、侵略、外国敌人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行动、战斗或类似战争 的敌对行动、内战、叛乱、革命、起义或军事政变;
17.2、核武器材料、来自核燃料或核废料的离子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17.3、被保险人任职于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武装部队,但和平时期的后备役军人训练除外;
17.4、在大众媒体已经发出罢工、暴乱或内乱警告的地区旅行时,被保险人仍未采取有效的 预防措施而遭受的意外;
17.5、被保险人患精神病或精神分裂、先天性疾病(包括先天性畸形)、遗传性疾病、自杀、 故意自伤、怀孕、流产、避孕及性传播疾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
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
17.6、凡出入、身处、驾驶、服务于任何航空装臵或航空运输工具,但不包括由商业航空公 司在规定的搭客航线上行驶的飞机;
17.7、被保险人参加潜水、滑水、滑雪、跳伞、蹦极、攀岩运动、探险活动、驾驶滑翔机、
摔跤、柔道、拳击、特技表演和机动车船竞赛、表演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
17.8、被保险人本人故意或试图参与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
17.9、被保险人在旅行时,违反当地法律,被当地政府或机关扣押、拘禁所造成的后果;
17.10、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及相关的费用;
18、发生在本附加合同保险单所列明的保险期间、范围和保险责任以外的保险事故。
19、在把被保险人因病情需要转运到邻近国家的情况下,如果由于办理所需签证或者在取得该
国家授权过程中出现延误,本公司及救援机构不承担责任。
20、本附加合同提供的服务在实施过程中因非救援机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在服务当中因 非救援机构延误造成的损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