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福佑一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2014-11-11 09:13:39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华夏福佑一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适用年龄:16周岁至64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初次重大疾病 二次重大疾病 团体医疗
首次重大疾病保 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新增加的被保险人自贵单位申请生效之日, 下同)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 大疾病,我们向贵单位给付重大疾病确诊当日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价值余 额并无息退还所收取的风险保险费,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因意外伤害, 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至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因意外伤害以 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收到该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 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余额与保险金额之和给付首次重大疾 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同时该被保险人的个 人账户价值余额与保险金额均减少为零。
第二次重大疾病 保险金
若同一被保险人已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且自我们收到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给付申请书之日起满365天后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初次患首 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它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按收到该被保险 人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当日的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新增加的被保险人自贵单位申请生效之日) 起90日内(含第9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贵单位给付 该被保险人身故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余额并无息退还所收取的风险保险费, 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因意外伤害, 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至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因意外伤害以 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按该被保险人身故当日的个人账户价值余额与保险 金额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身故,我们按该被保险人身故当日 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福佑一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贵单位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贵单位拥有的重要权益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1
⦠ 贵单位有解除合同的权利………………………………………………………………………9.1
⦠ 贵单位可按本合同约定增加或减少被保险人…………………………………………………6
⦠ 贵单位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2;3.2;8.1;10.2;12.16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贵单位及时通知我们………………………………………………………3.2
⦠ 贵单位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 解除合同会给贵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请贵单位慎重决策…………………………………9.1
⦠ 贵单位有如实告知的义务………………………………………………………………………10.2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贵单位注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