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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附加乐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2014-11-05 10:12: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泰康附加乐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怎么样?

  泰康附加乐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医疗保险

  意外保障 住院

  住院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见 7.5)接受住院治疗,或者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在定点医院(见 7.6)接受住院治疗,从而 发生的属于住院医疗保险金责任约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住院医疗 费用”),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 若被保险人未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住院费用补 偿,我们按如下公式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70%

  (2) 若被保险人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商业性 住院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其他政府机构或者社会福利机构获得住院费用补 偿(以下简称“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我们按如下公式给付住院医疗保

  险金:

  住院医疗保险金=(住院医疗费用-已获得的住院费用补偿)×90%

  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数额以保险金最高给付限额为 限。保险金最高给付限额为本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和本保险期间无理赔优惠额之 和。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按本附加合同 2.5 条的约定享受无理赔优惠。

  住院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见 7.7)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自费用药 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或者被保险人在 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在定点医院接受住院治疗,从而发生的属于自费用药保险金约定范围内的自费用药费用(以下简称“自费用药费用”),我们承担如下保 险责任:

  自费用药保险金=自费用药费用×70%

  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累计给付的自费用药保险金数额以1500元人民币为限。

  自费用药费用是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之外的药品费用以及符合当地社会 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完全自费药品费用和部分自费药品费用中属于自费部分的药品 费用。但不包括被保险人治疗时治疗地政府适用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相关规定中不予给付的下列药品的费用:营养补充类药品、美容类药品、减肥类药品以及中药类药品。

  若被保险人接受住院治疗,且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日治疗仍未结束的,对于被保险人 该次住院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日次日起 30 日内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 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费用药费用,我们仍在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 担保险金给付责任,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在本附加合同终止日次日起 30 日后发生 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自费用药费用,我们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2.5 无理赔优惠 续保本附加合同时,若受益人在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个保险期间内没有向我们申 请给付本附加合同2.4条所定义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或者自费用药保险金,且本附加合 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该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可享受住院医疗保 险金的无理赔优惠,无理赔优惠额为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 的10%;若受益人在距该次续保最近的过去连续两个保险期间内没有向我们申请给付 本附加合同2.4条所定义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或者自费用药保险金,且本附加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该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金的无理赔优惠,无理赔优惠额为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的20%。

  但无理赔优惠额最高不超过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的20%。

  若受益人在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个保险期间内向我们申请给付本附加合同2.4条 所定义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或者自费用药保险金,且本附加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 则续保时该保险期间被保险人不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金的无理赔优惠,无理赔优惠额为零。

  无理赔优惠额的计算您可以参阅无理赔优惠额计算方法举例(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乐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投保人申请,经我们同意,附加 于主合同。

本附加合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