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附加乐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2014-11-05 10:12: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惠 续保本附加合同时,若受益人在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个保险期间内没有向我们申 请给付本附加合同2.4条所定义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或者自费用药保险金,且本附加合 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该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可享受住院医疗保 险金的无理赔优惠,无理赔优惠额为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 的10%;若受益人在距该次续保最近的过去连续两个保险期间内没有向我们申请给付 本附加合同2.4条所定义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或者自费用药保险金,且本附加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则该续保合同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金的无理赔优惠,无理赔优惠额为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的20%。
但无理赔优惠额最高不超过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保险期间基本保险金额的20%。
若受益人在距该次续保最近的上一个保险期间内向我们申请给付本附加合同2.4条 所定义的住院医疗保险金或者自费用药保险金,且本附加合同以续保方式延续有效, 则续保时该保险期间被保险人不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金的无理赔优惠,无理赔优惠额为零。
无理赔优惠额的计算您可以参阅无理赔优惠额计算方法举例(见7.8)。
2.6 补偿原则 我们在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时,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它途径获得了补偿,且其它途径的补偿金额与我们按本附加合 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之和超过了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按被保险人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其它途径的补偿金额后的余额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包 括本附加合同在内的各种途径所给付的所有补偿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 生的医疗费用。
2.7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和自费用药费用的,我们不承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附加合同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继续有效:
(1) 在中国境外(见 7.9)的国家或者地区接受治疗;
(2) 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见 7.10)、本附加合同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
(3)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
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见 7.11)、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
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5) 不孕不育治疗、避孕、节育(含绝育)、子宫体腔内妊娠、产前产后检查、
流产、堕胎、分娩(含难产)、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或者由前
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不含病毒
性肝炎),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
前述传染病定义以被保险人入院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或者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7) 疗养、康复治疗(见 7.12)、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
治疗(见 7.13)、安装假肢、非意外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
(8)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9)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自杀(但
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10) 被保险人醉酒(见 7.14),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见 7.15);
(11) 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12)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 7.1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7.17)、驾驶
无有效行驶证(见 7.18)的机动车(见 7.19);
(13)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见 7.20)、跳伞、攀岩(见 7.21)、
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见 7.22)、摔跤、武术比赛(见 7.23)、特
技表演(见 7.24)、赛马、赛车;
(14)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除另有指定外,本附加合同住院医疗保险金和自费用药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 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 知
您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 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