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健康附加金色年华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2014-10-30 10:44:17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人保健康附加金色年华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适用年龄:0周岁至55周岁
产品险种:少儿保险
意外保障 疾病住院疾病住院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后(续保除外),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其每次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验费用和手术费用),本公司按《附加金色年华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给付疾病住院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疾病住院保险金的给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金色年华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2009年9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1被保险人范围
1.1被保险人范围 本附加险的被保险人范围与主险相同。
2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2.1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2保险责任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2.3疾病住院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后(续保除外),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其每次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验费用和手术费用),本公司按《附加金色年华学生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给付疾病住院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疾病住院保险金的给付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2.4责任延续 对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5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所列情况;
2) 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患疾病;
3) 不孕不育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妊娠(包括异位妊娠)、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及引产、分娩、人工生殖、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4) 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以及其他遗传性疾病;
5) 预防性手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牙病治疗、美容、矫形、安装假肢、视力矫正手术及整容手术。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患有性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2) 精神和行为障碍;
以上责任免除中所指的先天性畸形、变形及染色体异常、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3合同效力
3.1合同成立��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附加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于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本公司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开始承担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3.2保险期间 同主险合同。
3.3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不得申请单独解除本附加险合同。当本公司收到解除主险合同申请书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也相应终止。本公司在收到申请书30天内向投保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4保险费
4.1保险费 保险费将根据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的保障内容进行确定,投保人应一次性向本公司缴清保险费。
5保险金的申请及给付
5.1受益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疾病住院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5.2保险金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本公司有权保留申请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 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 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出院小结;
3) 住院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
4)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5)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了部分补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给付。申请人需提供已注明给付比例或给付金额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或复印件,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上应同时加盖给付单位的印章。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