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富环球医疗保险有什么不同?
2014-10-16 11:17:1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家庭健康护理;
- 其他治疗,包括CT, PET-CT, 核磁共振(MRI),立体 定向放射治疗装置(指伽玛刀);
- 购买或租用拐杖、轮椅、基本整形假体和器具;
- 需要连续治疗或者���要复诊两次以上的病(症)的治疗。
当发生紧急事件时,如果被保险人客观上不能与我们取得联系, 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人需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我们。 在没有得到我们同意之前,被保险人不能办理住院,并提供承 诺及支付相关费用。
如果被保险人未能履行以上义务,对所发生的治疗费用和住院 费用的赔付金额将减少25%。
• 付款担保 •
对任何在医院门诊就诊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我们不提供付款 担保。
若被保险人要求我们向医院提供付款担保,只有在投保人同意
支付保险凭证上载明的每次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额和自付额 的前提下,我们才能提供此项付款担保。
对于治疗和救援过程中我们已经担保承担或支付的费用,但该项费用不属于我们承保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将在接到我们通知 后 30 日内需将此费用偿还我们。如超过 30 日未归还的,我们 将自动终止保险单。
• 理赔服务 •
当被保险人接受的门诊治疗不属于上述事先授权中所列重大门
诊治疗项目时,不需要事先得到我们的授权。如果在我们指定 的直付网络外医院就医以及进行门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在治 疗时先行支付所有的费用,然后向我们提出理赔申请进行报销。 被保险人需要如实完整的填写理赔申请表,包括填写主治医生 需要填写的内容,并提供原始的发票和所有其他的能支持本次 理赔的相关信息,包括x-光、实验测试、诊疗报告等资料。
一、若我们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某次理赔的书面说明,被保险人需在接到我们通知28天内提供。 在必要时,我们会要求 被保险人进行必要的体检,费用由我们承担。被保险人提供的 书面说明应辅以本次理赔的详细资料,包括体检报告、原始的 发票、证明、相关医学资料、收据等其他相关文件。当被保险 人在保险事故中死亡,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前提下,我们有权 对被保险人进行尸检,费用由我们承担。
如果被保险人在我们规定的特定医疗机构就诊的,被保险人应 额外自负相应保险责任范围内医疗费用的一定比例。特定医疗 机构及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比例详见投保时我们提供的 明细列表。
二、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 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 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利息)。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 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日 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 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 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第九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保险单时,我们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保险单的条款内 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本保险单在保险人及被保险人共同 协商认可本保险单中所载明的术语、条款和除外责任,并经保 险人同意接受投保申请后生效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 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 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 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 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 解除本保险单或该被保险人资格。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于本保险单或 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 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 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保险单或资格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故,我们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 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我们不得 解除合同。我们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