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富网-保险频道

保险首页
保险知识 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

平安附加住院公共保额团体医疗保险

2014-10-10 13:56:56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 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附加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本公司 有权解除合同或取消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资格,并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险费。本公司行使合 同解除权适用“第九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

  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公司会将多收的保 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第二十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附加合 同注明的最后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二十一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附加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附加合 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它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 变更协议。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

  如投保人申请解除本附加合同,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本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一)保险合同;

  (二)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自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合同终止。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投

  保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附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

  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释义

  【本公司】指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5名以上(含5名)成员且非因购买保险而组织的合法团体。包括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所附被保险人名册中所载人员。

  【成员】团体为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成员指该团体中身体健康、正常工作的在职员工;团体为社会团

  体的,成员指该团体的会员以及正式工作人员。

  【连续投保】指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续保同一险种,且续保保单的生效日为原保单到期日的次日。

  【意外事故】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入住医院之正��病房接受全日 24小时监护治疗的过程,并正式 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其它非正式病房或挂床住院。

  挂床住院指办理正式住院手续的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每日非 24小时在床、在院。具体表现包括在住院 期间连续若干日无任何治疗,只收护理费、诊疗费、床位费等情况。

  【医院】指本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约定定点医院的,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

  台地区除外)合法经营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

  【医疗费用】指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不包括自费和部分自费项目及药品)规定的医疗

  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检验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

  (一)床位费

  指住院期间使用的医院床位(不包括观察病房之床位、陪人床、家庭病床)的费用。

  (二)手术费

  手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住院后,为治疗疾病、挽救生命而施行的手术,不包括活检、穿刺、

  造影等创伤性检查以及康复性手术。

  手术费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手术项目的费用。包括手术室费、麻醉费、手术监测费、手术辅助费、

  材料费、一次性用品费、术中用药费、手术设备费。

  (三)药费

  指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用药范围内的中、西药费用。

  (四)治疗费

  指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提供医学手段而发生的治疗者的技术劳务费和医疗器械使用费,以及消耗品的费

  用,包括注射费、机疗费、理疗费、输血费、输氧费、体外反搏费。

  (五)护理费

指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费用,包括护工费、消毒费、换药费、陪人费、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