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
2015-12-17 17:17: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各单位对申请参保供养亲属要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扩大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经办人责任。
第三条 参保供养亲属需填报《参加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申请表》,同时附上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凭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审查公示后,按规定的程序和格式录入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数据库,上报局社保处。
第四条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按年度办理,每年10-11月办理参保手续,每人每年缴纳保险费50元,由单位统一上缴至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享受下一年度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条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只对在职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自付部分进行补助。
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结算后,剩余的个人承担费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部分,按50%给予补助。一个参保年度补助最高限额为3万元。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年度为自然年度。
第六条 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申报资料。
申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需提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结算单据和/或结算发票、出院证明的原件及住院病历首页的复印件。
第七条 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经办程序。
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按季度由单位统一办理。
于每季度规定的工作日内,单位经办人员在路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职工供养亲属住院医疗费补助信息,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送局社保处审核。
路局社保处负责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资料,在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核算补助费用,审核无误后补助费用转账至单位发放。
第八条 职工供养亲属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属共济性质,该费用一旦上缴,无论供养亲属是否享受过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费均不退回。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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