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兰州铁路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
2015-12-17 17:17:38 保险网 http://baoxian.southmoney.com
第一条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在职和退休人员供养亲属必须先参加居住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可申请参加我局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
第二条 职工供养亲属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在职和退休人员的供养亲属,是指依靠该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并符合下列所规定条件范围的:
(一)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二)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并属职工和退休人员供养的子女)年未满18周岁的;
(四)职工和退休人员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五)职工和退休人员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六)职工和退休人员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需提供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证明。
供养亲属与在职和退休人员没有同户的,新生儿提供出生证明,其它亲属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